2005年法理学考研笔记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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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来源 21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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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05-5-7 9: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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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法律意识的内容结构:A法律心理B法律观念C法律思想体系(由浅入深)

 

 


18.       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

 

 


19.       部门法与同名法律规范的关系

 

 


(1)        中国法律体系的三个层次的法律部门

 

 


基本法律部门(……)‖亚法律部门(……)‖次亚法律部门(……)

 

 


(2)        例如:宪法法律部门(1982年宪法典)‖亚(选举法……)‖次亚(选取划分条例)

 

 


20.       法律权利与人权(04年)法律权利结构的三大要素:利益(实体)、权能、自由行为(方式 )

 

 


21.       法律行为:必须是被法律所评价的,即被法律所调整、具有法律意义。

 

 


例如:迁徙行为和自杀行为就不是法律行为。

 

 


22.       *法律行为的调控方式:A激励    B指引    C制裁

 

 


23.       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A物    B非物质财富    C行为

 

 


24.     法的秩序价值(多选/判断)*四学说:A法律规范秩序说[法律体系说(凯,纯粹法学,法律等级的体系);法律制度说(庞,把法从规范上升到制度)]    B法律社会秩序说[法律或法制结果说(原远苏联,是法律运作实现的结果);法律社会状态说(有序状态)]

 

 


25.     近代人权法律化的结果:英国《权利情愿书》《权利法案》,美国《独立宣言》《人权法案》,法国《人与公民权利宣言》。

 

 


26.     法的运行可分三个阶段:法的创制(法律规范)、实施(法律关系)、实现(权利义务)。

 

 


27.     法的实现条件:法律条件(与法律形式要件相联系)、社会条件。

 

 


28.     立法:制定、修改、废止、补充……都是立法。

 

 


29.     法律议案的提出:那些机关或个人拥有提案权?(注意数字)全国人大(30人)、全国人大常委(10)、国务院。

 

 


30.     我国现行立法体例:一元、两极、多层次。(具体的能够辨别属于哪个)

 

 


31.     确定和追究法律责任的原则:A责任法定原则    B责任自负原则    C程序保证原则     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E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32.     给个例子能辨别是国家监督(权力制约权力)还是社会监督(权利制约权力)。


二.概念比较题(10分)(2~3对)


答题技巧:死题,抓分。


1.          法与法律。


法广义上法由法律规范,反率概念和法律原则构成。法可分为法律(规则)和精神(观念、意识、原理)。法律规则分为议会法(需要严格的程序)和行政机关的法(不太需要严格的程序)。狭义上法是体现为国家意志的,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和国家强制性的社会行为规范。


法律(在制度的意义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上的法律就是法,泛指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准则。狭义上仅指具有最高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所制定或认可的,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行为规则。


这里都以狭义上来进行比较。


法与法律的关系:1法的外延比法律外延广泛。法包含法律,不仅有规则,还有其背后的原则、精神。法律只是法的构成部分之一,只指规则。2法具有一定程度的模糊性和概括性,是一个比法律更具涵盖力的总称性质的概念。法律远比法更具体,往往指特定机关制定的以制度形式存在的行为规则。3法的形成不必都有严格的程序作为必要过程。


2.          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


法律规范指由国家只认可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并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行为规则。其内在逻辑结构由对人们行为的假设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要素组成。


法律条文是


二者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法律规范为内容,法律条文为形式。不用文字表述出来的法律规范不成为法律条文。一个法律规范可能体现在一个法律条文中,也可体现在几个甚至不同的法律条文中。


3.          根本法律与基本法律


4.          *一般法与特别法


5.          法律责任(是法律制裁的前提,不必然导致制裁)与法律制裁(有免于追究的情形)


6.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


7.          普通法与衡平法


8.          法理学与法学理论学科


法理学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作为研究对象的法学理论科学,又可称为法哲学或法律哲学。


法学理论学科是与法学应用学科对应的的概念。


法理学是法学理论学科。即二者是包含与被包含关系。


9.          法的继承与法的移植


法的继承法在演进过程中,新法有选择有批判地吸收或沿用旧法中合理的适当的因素使之成为新法的有机组成部分的法律现象。(纵向,与过去的本民族的法之间)。


法的移植一个国家或 有选择地取舍同时代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部分,作为自己法律有机体的组成因素,以弥补其法律缺陷的现象。(横向,不同民族,同时代。)(移植比继承更难)


联系:都是法演进的重要条件和形式,都以现行法为基础,现行法对其他法因素的吸收。


区别:


A.        法的移植反映不同国家法律间的横向关系即横向交流;法的继承则反映不同法律的纵向关系或先后关系。


B.         法的移植是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的借鉴和吸收;法的继承则体现良种法律制度间时间的先后关系即新法对旧法的借鉴吸收。


C.         法的移植对象只能是本国本民族以外的法律;法的继承的对象则是本国或本民族的法律。


D.        从借鉴吸收的内容上看法的移植是把某一法律部分作为一个整体即法的内容和形式一并引入;法的继承既可以把法律内容形式一并吸收也可把法律的内容形式分开继承。


10.       ▲法律文化与法律传统


法律文化一个民族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所认同的、相对稳定的,与法和法律现象有关的制度、意识和传统学说的总体。(是意识层次上的定义。)


法律传统在漫长的法律发展过程中,在一定民族或一定地域内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并在历史上得以传承的法律制度、法律思想和相应的法律意识。(历史纵向的传承。)(只有历史性,没有时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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