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05年考研辅导经济法笔记八



文件信息
文件来源 21世纪 
文件作者  
更新时间 2005-5-7 10:35:07 
添加编辑 viewsnake 

辅助信息
打印功能 打印本文
背景颜色 杏黄 秋褐 胭红 芥绿 天蓝 雪青 炭灰 奶白
字体大小 特大号字 大号字 中号字 小号字
免责声明 本网站所有文章均来自网络,仅提供预览形式,不提供纸张形式,若涉及到版权的文章,请购买正版,毕竟在电脑上看也不舒服啊,呵呵,这是viewsnake个人网站,纯粹交流学习资料的地方。无商业行为。
选择更多免费考研资料:
阅读正文内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消费者的定义
   消费者是为了满足个人生活要求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居民。消法49条,双倍赔偿问题(王海事件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为了清洁市场秩序,对假冒伪劣,只要制度能够制约,就应当鼓励。从这个角度可以深化一种认识,经济法是如何产生的,从宏观角度,从微观规制角度出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产生的认真思考是有价值的。
2、消费者权利
199,九个方面的权利:保障安全权;窒息真情权;自主选择权(经营者在一定的区域内总是不完全竞争,因此需要保证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生产者和销售者捆绑);依法结社权;接受教育权;获得尊重权;监督批评权。
3、经营者的义务
205,最终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的确定。给予了消费者事实上获得赔偿的保障。

产品质量法

产品质量合格标准,217三项要求:不存在危及人身健康……;能够满足本身用途;符合记载标准。产品质量是为了保证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特殊市场的规制和监管,主要在于金融,证券市场、房地产。

证券市场监管模式227,都会涉及到经济法上的主体、权利、义务。从法律角度考察证券。必须明确以上三点。经济法需要考虑的是法学问题。我国对证券市场的管理模式是混合模式。我国吸纳了两种模式,因为没有相关背景所以存在一些问题。可能是吸收了两者的缺点。
规制主体是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但并非只有,但事实上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也是证券规制主体。规制主体的权利228,证券协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权利,229。
证券监管
发行:三公原则231
之所以要管理证券是因为,发现长期的放任会导致宏观经济的失调。现在不是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的问题,而是要符合国家的监督和管理。从这个角度看,证券监管法是一个典型的经济法。其中包括发现的监管、上市的条件。
交易。234、235、236、237相关监管制度,从理论上提炼一下。238,具有经济法色彩的行为:信息公开;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信息误导;其他。具有特点,予以关注。
期货,不讲。
房地产
也是民法、商法(房地产企业)、经济法(主体的实质不平等的,房地产本身就是垄断的,经济法上的土地实区位,是高度稀缺的,这样在经营者和消费者出现高度不平等,信息的严重不对称,对房子的监测一般做不到,经济实力,专业知识、时间上的严重不对称。
监管延伸到土地市场。这在一定程度上是高度垄断的。
房产规制,如何限制、规制:257商品房预售管理、房地产抵押

第四部分 跨领域的若干问题

为了解决突出问题,需要结合多个部门研究。如企业法涉及、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等。中国的经济改革的主线是国企的改革。强化不断完善国有企业的法制建设,企业法方面的研究是典型的跨领域研究。主要是商法,还有一部分商法问题。提出市场经济之后,将国企当作独立的主体,原来全是经济法的问题转化为商法的问题。问答题首先需要界定问题,从而引出观点,再谈不足,研究一定要实事求是。
企业公司法问题(企业法《企业与公司法学》第三版,甘培忠,2004年5月版)
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组织。
企业        基本形态(企业法体系)        个人独资企业(法)
                合伙企业(法)
                公司(法)
        投资来源地(公司制,是公司法、投资法的特别法)        中外合资
                中外合作(大量是合伙制)
                外资(港、澳、台)        外商独资(一个外商)
                        外商合伙
                        外商公司
        所有制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私营企业
重点说基本形态
独资和合伙大致提一下:
独资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独资就是个人独资。只有划分到个人,才是产权清晰的。公司法制定的时候,国家可以单独设立公司,而其他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组成。国家主体法人化,于是独资法人产生了。独资企业概念57。重要特点就是无限责任,不具有法人资格。合伙企业,两个以上主体,产权不是非常清晰。合伙企业也没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因此衍生出一系列法律制度。概念。特点:两个人以上出资,单独一个人,很难将个人与企业分开。两人以上,独立性稍微强。处理好,合伙企业与出资人的财产关系,出资人之间的关系,设立合伙人和中途加入和退出的制度。合伙人和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有独立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所有权。合伙人之间是无限连带关系。经济法的测试不会考这些。
重点讲公司法的问题。
227 概念。特征,股东有上限和下限。股东有限责任。不能公开募股。股份转让有限。法定资本额有限制。
设立条件:
民法、商法、经济法对企业层层制约。不是简单的重复。
股东(权利:表决权与讨论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红利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会议记录和财务报表的查阅权、公司增资的优先认购权、转让出资权)、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国有独资公司,特征:1、从所有制关系上看,国有独资公司的财产权属于国家;2、从投资结构上看,是由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3、从企业制度上看,国有独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适用公司法。说明我们并没有将国有独资公司独立于公司之外。4、与一人公司相比较,一人公司投资主体是自然人。这使得国有独资公司有较强的社会性。5、从经济领域看,在各个领域都可以设立。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相对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1、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2、典型的资合公司3、股东有人数限制4、股份等额;5、可以募股;6、有限责任7、股权转让
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资本三原则(确定、维持、不变)
股份,发行、上市
股利分配原则(纳税优先原则、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公益金优先原则;公司亏损时不分配股利的原则;同股同利原则;

其他问题
可以推到三中全会,从2003年9月份到今年11、12月份。这个期间内看问题,三中全会的决议,四中决定的决议。看经济工作会议,每年11月底12月中旬。层次很高,后面就是两会,今年的会议政治局权参加。有个综合性报告。就是谈经济热点。从经济法角度找热点不多。
科学发展观/五个统筹(管五年到十年),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就是五个统筹。概括为科学发展观。五个统筹的权威解释,就统筹城乡发展来说,长期以来城乡二元格局始终没有改变,但是。统筹区域,提出中、东、西部协调发展。统筹经济与社会发展。两个文明。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从经济法看,这五个方面都是有用武之地的。
城乡发展,就是解决三农问题。有很多政策直接指向,如农业税(财产税),在农业省中占很大部分。一些地方率先取消农业税。财政政策上讲,全国投入几百个亿向农村,粮食直补。农业生产资料涨价。发改委发出紧急通知,严格监管农资监管,甚至实施价格干预措施。
区域统筹,不是新问题。有哪些经济法规范。宏观调控上,财政的转移支付,倾斜非常大。税收,在中央和地方的分层上有了调整。地方截留放宽。金融上没有什么,贴息贷款。计划,有专门部分和倾斜。主要靠宏观法律规范。
统筹经济与社会发展
人与自然协调发展。需要若干经济政策实现。生态本事就是生产力的载体。能源政策上,是人与自然关系的枢纽之一。我国是煤70%,石油20%其他是大水电,也就是按照高代价换取经济发展。中国80%以上电力依靠煤炭。大水电将导致不可逆转的环境破坏。中国能源战略的转移在于可再生能源,如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增值税减半。如财政贴息计划,战略计划转移,如欧盟12%。还需要市场规制的制度,需要市场准入标准。环保还需要加大税收,如化石能源消费税。
国内经济与对外开放,反补贴、反倾销等
食品与药品质量安全,从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
电价调整,华北华东地区,普遍调整,平均涨。这是价格调控,调节能源消费。
水价调整,涉及听证问题,反垄断豁免问题,人与自然和谐,资源消费。
存款准备金,央行脚要实行差别的存款准备金。没有必要一概而论。今年两次调节准备金。
宏观调控是今年经济的热点。
从具体问题从理论角度阐述

要多从研究角度分析和思考问题
如题型如何回答
论述题
三块,对这个题目进行界定,什么问题,在总论中的地位。并不需要太多的言语,但是表明是否是一种学术的态度。
主体。逐一阐述问题
最后,阐述学界的研究情况,还要提出哪些问题上还有争论。一般小题写三分之一面左右。
简答题,
不要答成填空题,不能太单薄,需要解释说明补充。需要从研究、扩展、探讨的角度答题。
名词解释不会考,不涉及制度的不会考。
总论、宏观调控、市场规制、公司法、跨领域几个部分
看书,提出一些建议
北大研究生尽可能看北大老师的书、论文。



<<<返回上一页 <<<返回网站首页
<<<您的位置:首页>考研经验>考研笔记>法学笔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