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
2、西南政法大学2001年民商法专业试题
学科专业:民商法
研究方向:民法、知识产权法
考试科目:民法
一、判断分析
1、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撤回已生效但是尚未为受要约人承诺的要约。
2、非法占有都不受法律保护
3、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撤销前其效力是不确定的自始无效。
4、转继承人既是被转继承人的继承人,又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
5、专利发明的新颖性是指在早请日之前,在世界范围内没有与早请人的发明相同的发明存在。
二、概念比较
1、狭义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2、联合商标与防御商标
三、简述题
1、知识产权地域性的含义及产生原因
2、双务合履行中的不安抗辩权
3、民法通则规定的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类型
四、论述题
物权行为独立性、无因性理论评析
五、案例分析
1、某县法院在强制执行某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的一重要设备时,该企业称它有一批原材料存放在乙企业的仓库中,要求法院执行这批原材料,不执行其重要设备。某县法院同意,遂到乙企业扣押其仓库中的原材料。乙企业称其仓库中所有的原材料都是归其所有的,并无甲企业的原材料。于是甲、乙企业对仓库中原材料的所有权发生争议。县法院要求甲乙两上企业各自举证证明仓库中的原材料归其所有,结果两个企业都未能证明。县法院病遂请示上级法院可否执行乙企业仓库中的原材料,上级法院答复,只要乙企业不能证明仓库中的原材料归其所有,就可以强制执行。
问:某县法院要求甲、乙两个企业各自举证证明乙仓库中的原材料的所有权的作法是否正确?上级法院的答复是否正确?为什么?
2、刘某创作的一篇论文在甲杂志上发表,乙杂志全文转载。后王某将其收入自己编的论文集,在丙出版社出版。刘某发现后诉于法院,控告王某和丙出版社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甲杂志社则认为乙、丙和王某侵犯了自己的专有出版权,也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王某和丙出版社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刘某的著作权?乙、丙和王某的行为是否侵犯了甲杂志社的专有出版权?为什么?
学科专业:民商法
研究方向:商法方向
考试科目:商法
一、多选题
1、股票与股单的区别在于( )
A、发行主体不同 B、股票是有价证券;股单不是有价证券
C、股票可以转让;股单不能转让
D、股票代表等额的股份;股单所代表的出资额可以相等,也可以不相等,且每个股东只能持有一个股单
2、下列证券中,不属于资本证券的是( )
A、仓库 B、股票 C、汇票 D、提单
3、上市公司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由包括( )
A、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 B、公司最近三年边疆亏损
C、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限期内未能改变
D、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查实后果严重
4、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对( )具有保险利益。
A、本人 B、配偶 C、父母 D、债务人
5、破产宣告前成立的( ),可以作为破产债权。
A、无财产但保的债权 B、票据追索权
C、放弃了优先受偿权的债权 D、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
二、判断分析
1、近现代商法是有关商人交易习惯的规范。
2、公司通过合并方式进行的解散。必须进行清算。
3、财产保险的保险人享有代位求偿权,人身保险的保险人不享有代位求偿权。
4、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再行进行转让。
三、简述题
1、简述公司发起人的民事责任。
2、简述票据行为的独立性。
3、简述破产宣告对债务人的法律效果
四、概念比较题
1、利益偿还请求权和追索权
2、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3、合伙合同与合伙企业
五、论述题
试述商法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的作用。
2002
3、西南政法大学2002年民商法专业试题
学科专业:民商法
考试科目:民法
一、判断分析题
1、《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三个条件,因此凡不具备这三个条件的民事行为应当一律无效。
2、按我国《担保法》第43条的规定,某些动产抵押可以自抵押合同签订时发生抵押效力,因此这类动产抵押权无须登记即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3、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但一方违约时,加一方既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又可以要求执行定金罚则。
4、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二、概念比较题
1、实质民法与形式民法
2、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3、不当得利之债与无因管理之债
三、简答题
1、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2、我国城镇国有土地出让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与基本内容
3、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五、案例分析题
王某乘甲运输公司的客车去某地,途中被混入客车的五名歹徒持刀抢劫致重伤。司机在歹徒的威逼下开车门将歹徒放走,之后紧急将王某送医院抢救,但终因伤重,抢救无效而死亡。王某亲属状告甲运输公司,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院内部有应当赔偿不应当赔偿两种意见。你认为甲运输公司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理由是什么?
2003
概念比较:1、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01年曾考过)
2、合同责任与违约责任
简答: 1、表见代理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2、不可分债权与连带债权的区别及规定不可分债权的意义。
论述: 1、试论物权的区分原则。
2005
民法
一、概念比较题(共20分,10分/题):
1、抵押权和质权
2、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
二、判断分析题(共20分,5分/题)
1、企业法人对其债务承担的是无限责任。
2、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3、合同中同时约定了定金和违约金的,违约后可以同时主张。
4、共同继承中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是连带债权,对被继承人的债权人所承担的债务是连带债务。
三、简答题(共27分,9分/题):
1、返还原物请求权
2、债权人代位权的条件、行使方式及效力
3、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及其效果
四、论述题(20分):论意思自治原则。
五、案例题(13分):16岁的少年甲,向其邻居乙借了1000元钱,打算购买一辆自行车。在借钱之后去买车的路上,1000元钱不慎丢失。邻居乙得知情况后,要求甲的父母偿还1000元钱。甲无奈之下,便将实情告知父母。甲的父母认为甲尚未成年,乙不应该将1000元钱借给甲,拒绝偿还。
问:乙是否有权要求甲的父母偿还1000元?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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