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民商法学专业 民商法学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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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05-12-6 15: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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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2年民商法专业试题
一、论述题
1、试论民法的体系化。
2、试论WTO框架下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3、试述物权变动制度在物权法中的作用与价值。
4、遗赠与赠与合同的区别分析
二、案例分析
2000年3月15日,郭某到北京市某工商支行的某储蓄所办理存款手续。郭某填写了一张4000元的活期存款凭条后,将凭条和现金及存折交给该储蓄所接柜员A,A接柜员接过现金后,分别用手点和机点各清点了一遍现金,见与存款凭条所填数额一致,便发给郭某铜牌一枚(编号为10号),并将现金和存折凭条一并交复核出纳员C复核。复核出纳员C在复核中发现郭某所交现金少2000元,与凭条所填金额不符,随即将手续退回接柜员A,由A告诉郭某少了2000元。郭某在现场查找和回家查找后坚持自己所交4000元现金无误。双方争执不休,事后该笔储蓄被封存,并将郭某所填存款凭条撕毁。后双方协商无效,原告郭某诉诸法院判令被告返还4000元存款,被告则以银行已有“两人临柜,复核为准”的规定为由,拒绝承担储金短缺的责任。
问题:
1、找出此案的焦点问题并定性。
2、请依据我国现行合同法的有关条款予以分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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