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2006年考研复试基本分数线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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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06-3-15 10: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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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学科门类

总分基本要求

2门单科要求

2门单科要求

哲学[01]

325

50

80

经济学[02]

360

60

90

法学[03](不含法律硕士[030180]

350

60

90

教育学[04]

325

55

85

文学[05](不含美术学[050403]

350

55

90

历史学[06]

330

55

85

理学[07]

315

50

75

工学[08]

320

50

75

医学[10]

320

50

75

管理学[12](不含工商管理硕士[120280]

350

55

90

工商管理硕士[120280]

总分不低于190分,综合能力不低于110分,外语不低于55分。

法律硕士[030180]

340

60

90

美术学[050403]

330

50

75

  1、各院(系)在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的生源充足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向上调整本单位复试分数线,具体以各院(系)通知为准。

  2、照顾的考生及幅度(如果符合多项照顾条件,只按最大照顾幅度进行,不累加):

  (1)目前在重庆、四川、陕西工作且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户籍在当地),前2门单科可以降低3分,后2门单科及总分可以降低6分;

  (2)目前在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工作且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户籍在当地),前2门单科可以降低5分,后2门单科及总分可以降低10分;

  (3)纳入少数民族计划的考生执行少数民族计划分数线,没有纳入少数民族计划、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须提交当地民族事务委员会的证明及核验身份证原件),前2门单科可以降低5分,后2门单科可以降低10分,总分可以降低20分;

  (4)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等照顾专业(一级学科),前2门单科可以降低5分,后2门单科及总分可以降低10分,且不得在入学后转到非照顾专业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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