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材改编
在试题命制过程中,一般命题人在选好适当的文章之后,命题人要对原文进行以下几方面的改编:
第一、删去文章标题。文章标题概括文章的主题,如果出现,文章大意就未睹先知。为了测试对文章主题和其他内容的理解,阅读理解原文的标题都要删去,让考生根据文章的内容去总结和把握;
第二、删减细节信息。出于把文章字数控制在要求的范围内的考虑,一些可有可无的细节、不影响文章总体结构的细节内容都要删除;
第三、替换超纲词汇。为了将超纲词汇控制在要求的范围内(全文的3%),也为了便于考生真正发挥阅读水平,有些超纲词汇被替换。
第四、合并拆分段落。为了使文章语言更加精炼,结构更加严谨,在删去部分内容后,为使上下文连贯,相邻段落被合并。为了使上下文更有层次,有时也会将统一的段落拆分。
经过以上几步改编,之后的文章不仅没有破坏原文的结构和内容,反而显得更加精炼:结构严谨,层次清晰,一篇成型的文章就完成了。
2.命制题干
在命制题干时,命题人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题干应仅描述一个单一的问题,最好是一个问句或一个不完全的陈述句。题干和选项皆不宜过长,都要简洁、清楚,考点明确,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词语。在各选项中共同使用的文字或术语应该反映在题干上;
第二、题干和选项中不应含有与所考查内容无关的材料。尽量避免在题干中使用否定词。一旦在题干中出现了否定词,应该特别予以强调,如用黑体或者全大写;
第三、题干与正确选项应避免使用相同的修饰词语,以防给考生提供选择答案的线索。
第四、题干与每一个选项的搭配都应该在逻辑上、形式上、语气上完整无缺。命制试题时不能只留心题干与正确选项的搭配和表述,而忽视与干扰项的搭配,使考生得到暗示。各选项必须互不包容,否则,他们间的逻辑关系就会暗示正确选项,而使该题失去其应有的效度。
3.备选项的命制
在设计选项时,命题人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各选项的长度、难度和语言结构应该大致相同。因为如果在命制这类试题时,命题者为使正确项绝对正确,致使其长度或结构异于其他选项,那么这些有异选项往往会成为考生乱猜的对象;
第二、各干扰项要有迷惑性,才能起到适当的干扰作用。一方面干扰项不能错得太明显,否则形同虚设,反而使考生比较容易利用排除法找到正确答案;另一方面,大部分考生都选择某一干扰项也不理想;
第三、同一个题目的选项的排列应按同一原则、同一逻辑顺序、同一规律和方向进行。例如可以按照时间的先后、数值的大小等规律排列。各题应该大致 按从易到难的顺序排列。因为考生在临场应试时有个逐渐适应的过程。这样的排列会使他们稳定情绪,顺利进入正常的心理状态。试卷中正确选项字母序号(如 [A],[B],[C],[D])出现的次数应该大致相等,这样可避免某些考生因只猜某一选项而“幸运地”获取高分的可能性。
4.干扰项的特点
通过对历年考研真题的分析和研究,干扰项通常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看似合理,实则以偏概全、断章取义。要么利用在文章中没有提到的生活常识编造选项;要么把文章中的事实和细节当主旨,把片面的、次要的观 点当成主要观点。因此考生一定要从文中找依据、找答案,“合理项”不一定就是正确选项。在主旨题和主要观点题中,应该排除细节干扰,把握文章的主题;
第二、偷梁换柱,张冠李戴。要么对原句中的细微处做了改动,要么截取原文中有的词语或类似的结构进行编造。要么在备选项中把因说成果、把别人的 观点或作者反对的观点说成是作者的观点。因此考生要注意,过于相似的选项不一定正确,除非它的程度、范围等都与原文完全一致。考生要注意:“原词越多,对 的可能性也就越小”;
第三、用常规含义代替偏用词义。在英语语言中,许多词或短语存在多义的现象,考生如果只掌握其常用的基本词义是不够的。在阅读实践中,更不能用 已掌握的常用词义去代替偏用词义,从而导致对词或句意的误解或费解。命题者在命制词义句意题时,就通常把要考查的词或句意的常规含义作为干扰项以麻痹考 生。因此,考生必须根据上下文推测其在特定语境下的含义;
第四、过度引申。备选项虽然是从原文中推理引申出来的,但是却超出了文章允许的范围。考生切勿过度发挥,一切以原文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