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申请硕士学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都可以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与办法,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是国家为同等学力人员开辟的获得学位的渠道。这对于在职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和干部队伍建设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申请人通过了学位授予单位及国家组织的全部考试、并通过了学位论文答辩后,经审查达到了硕士学位学术水平者,可以获得硕士学位。
2.申请硕士学位与在职研究生有什么区别?
申请硕士学位是一种非学历教育,申请人在获得学位后,只表明他在学术上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不涉及学历。因此,申请人的学历并没有改变,也不能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在职研究生是以在职人员的身份,部分时间在职工作,部分时间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学历教育的一种类型。在职研究生的报名、考试要求及录取办法与脱产研究生相同。是经过学校录取的正式研究生,可获得研究生的学历。
一个在职人员可以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间与要求报考正式研究生,最后可获得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即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也可以以同等学力人员的身份申请硕士学位,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3.申请硕士学位的课程要求及考试方式是什么?
申请硕士学位时所要考核的课程科目、内容及评卷标准都与该专业在校研究生培养方案一致,包括必修课、部分选修课及外语。我院学位课考试在每年四月和十月的第四周由我院研究生部组织。一次考2门,考试以闭卷笔试的形式进行,考试成绩70分为合格。各科成绩均在70分以上者,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除了上述学校组织的学位课考试外,申请人还要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两个水平考试,即: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我院目前只有法学、政治学)。申请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者只通过外国语(二外)国家统一水平考试即可。申请人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我校及国家组织的全部考试,四年内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
4.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习途径是什么?
申请人在确定申请资格后如何进行学习,国家未做统一要求,但根据我校的情况,近期只采取参加同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等形式。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所授课程,必须通过,60分以上才能拿到我院研修班的结业证书。如想申请学位则要求必须参加由研究生部所组织的学位课程考试及各门成绩要在70分以上。
5.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与申请硕士学位是怎样的关系?
我院举办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是以某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为教学内容,对具有大学本科毕业或相当学力程度的在职人员进行较系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能力培训的一种教育形式。它不是一个层次的学历教育,不与研究生教育的学历、学位挂钩。它不是什么“申请学位班”,更不是“研究生班”。但确定了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的人员,在研修班期间参加的、由研究生部组织的学位课程考试,其成绩为研究生部所承认。
6.申请硕士学位,最后颁发何种证书?
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经审查合格被授予硕士学位后,由外交学院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它和正式入学的硕士研究生所获得的学位证书是一样的。
7.学位课程考试如何收费?
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按该班收费标准交纳,参加研究生部组织的考试时,不另收考试费。但参加缓考和补考的学员要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交纳考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