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硕士学位时所要考核的课程科目、内容及评卷标准都与该专业在校研究生培养方案一致,包括必修课、部分选修课及外语等公共课。经济学、法学及管理学学科门类各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实行题库管理,其他各专业实行卷库管理。课程考试成绩要求与在校研究生培养方案一致。
除了上述学校组织的考试外,申请人还要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两个水平考试,即: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按国家规定,在试点期间,申请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生物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临床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及工商管理等一级学科各专业的人员均须通过此考试)。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我校及国家组织的全部考试,四年内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