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0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山西考区相关工作的通知
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0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9]1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二○○九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09]1号)精神,现将我省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9年5月31日(星期日)9时至11时30分为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14时30分至17时30分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建筑学综合考试时间和组织方式与其他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一致;快速设计部分的考试由各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组织,考试时间为5月30日9时至17时。
二、报名安排及要求
(一)2009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在山西考区参加考试的报考者须在2009年3月11日—22日,通过互联网登陆山西考区报名网站(www.sxxw.sx.edu.cn),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于3月26日—29日期间,持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通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到太原市坞城路696号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学院(育才楼六层)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和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二)报考者一般应为在我省学位授予单位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因特殊情况,在我省工作而不在我省申请学位又要求在我省参加考试者,必须经学位授予单位和我办同意方可报名考试。在我省参加建筑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者,必须是在我省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位的学员。
(三)学位授予单位要认真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语种或学科以及参加报名考试的地点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外国语水平考试或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报考者的报考资格及报考语种和学科须符合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0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9]1号)条件。对于不具备资格或资格不符的报考者将得不到考试成绩,后果由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的学位授予单位和报考者本人负责。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均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且应试语种须与接受其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
申请外国语专业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第二外国语水平考试。对于获学士学位时为外国语专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外国语专业的硕士学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学位单位相应外国语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
三、资格审查
(一)凡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或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的硕士学位申请人,要求考生具备以下资格: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06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
2、本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已提交申请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被确定为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者;
3、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考试)。
(二)有权开展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在网上报名前,组织接受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学位授予单位要选派熟悉此项工作的正式人员承担审查工作,并将考生照片与本人及有效证件进行对照,确认符合资格并签注意见后,在照片上加盖公章。报考者须填写2份《考试资格审查表》(可在山西学位办网站:www.sxxw.sx.edu.cn或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下载),必须本人亲笔填写,一律不得代填、打印或复印,并在现场签名确认,所填的信息由本人负责,一旦上交不准更改,每份贴近期同底片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其中一份留学位授予单位存档;另一份供考生到指定现场报名点报名时使用,由省学位办存档。
四、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一)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听力测试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组织。
(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有:哲学、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历史学、地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作物学、临床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以及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共27个学科。
在以上学科范围内,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相应学科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且均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五、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成绩下达和公布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免费提供网上(www.cdgdc.edu.cn)个人成绩查询服务,考生可直接查询考试成绩,查询、核查考试成绩的方法见学位中心网站相关说明。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下达至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的相关考生考试成绩清单即为考生相关学科(语种)考试是否合格的依据。
六、考试大纲及指南
所有学科的考试大纲及指南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其中: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建筑学、作物学4门学科使用第一版,哲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历史学、地理学、生物学、机械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18门学科使用第二版本,心理学、临床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3门学科使用第三版本,经济学、法学、法语3门学科(语种)使用第四版本,英语、德语和日语3门外国语使用第五版本,俄语使用第六版本。
七、报名考试费
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545号)的有关规定,200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按每位报考者每科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请承担现场报名工作的山西财经大学尽快到山西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并于4月10日前,将报名考试费全部上缴省教育厅,账号:0502121209026404357,开户银行:工行并州支行,单位:山西省教育厅,注明用途:省学位办考务费。
八、下载《准考证》
所有考生均须于5月25日—29日通过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网站www.sxxw.sx.edu.cn下载《准考证》,不需要加盖省学位办公章,详情请到时查阅网站相关信息。
各学位授予单位务于3月10日前,将负责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我办,传真:0351—3095127,联系人:张存伟。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是国家级考试,有关高校和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文件精神和我省的工作部署,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规范管理,明确责任,确保报名和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