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考试才可报考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陈霄飞) 今日起至本月26日,北京地区200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将进行,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enroll.cmr.com.cn)报名。
记者从中科院研究生院等学位授予单位获悉,今年报考的考生除获得学士学位并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外,还要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
据了解,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在网上支付报名费,3月28日至31日到指定地点,持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通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办理现场照相、缴费、确认报名信息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办理照相、缴费及确认手续的,报名无效。对于不具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考试部门将不提供考试成绩。
考生要在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所在考区报名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考区报名考试的报考者,要经学位授予单位和其申请报名考试所在考区的考试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考试。
参加建筑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考者,要在学位授予单位所在考区报名考试。
考生可于4月28日后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考试将于2008年5月25日进行,上午9时至11时30分测试外国语水平,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测试学科综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