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关于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流程。
一、每年5月至6月份申请者到研究生院学位、培养办公室领取旁听研究生课程申请表。
二、申请表需申请者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然后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培养办公室。
三、申请者经审核同意后,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安排其参加研究生课程学习,同时申请者需交纳旁听研究生课程费用。四、研究生课程学习是指在规定时间内修满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
五、申请者在参加研究生课程学习后至申请论文答辩期间,可申请参加同等学力外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每年3月份报名,5月份参加考试)。外语统考成绩3年内有效。
六、申请者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学习后,并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可向研究生院提出学位申请,申请时间每年3月至4月
七、学位申请时应提交(1)书面申请;(2)所在单位推荐意见;(3)医学学士学位证书;(4)外语统考合格证书;(5)两位专家推荐书;(6)学位论文。
八、研究生院学位、培养办公室对申请者所报材料和资格进行审查,并按时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者。
九、申请者的申请被受理后,申请者按规定交纳学位评审费
十、研究生院安排论文答辩工作(五月份完成)。
十一、硕士论文答辩不合格的,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十二、硕士论文答辩通过后,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专业分会负责审核通过,再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表决作出是否批准授予学位的决定。
十三、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获得硕士学位后,其申请学位的全部材料收集归档,同时对申请者颁发学位证书,学位证书由研究生院按规定单独编号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