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内蒙古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有关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招考办)、区内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0]2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二Ο一Ο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0]4号)要求,现就内蒙古考区201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2010年5月30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30为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下午2:30至5:30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内蒙古考区考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
二、报名
内蒙古考区报名工作采用网上预报名与现场确认同步进行的方式,即符合报考资格且拟在内蒙古考区报考的所有报考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先通过互联网登录我区指定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随后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日期前到本人选定的现场确认点办理缴纳报名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等相关手续。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照相、缴费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报名工作逾期不予办理。
1、报考资格
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或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考者,必须是已经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的硕士学位申请人,即报考者应具备以下资格: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07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本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考试)。
2、报名时间和现场确认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0年3月22日至3月26日。网上预报名登录网站为: http://www1.nm.zsks.cn/tdxlweb/。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同步进行。现场确认点共设5个,分别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通辽市、呼伦贝尔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招考办)。
3、报名工作程序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一般应在网上报名开始前进行。报考者的资格审查由接收其申请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以下简称学位授予单位)负责,资格不符的报考者将得不到考试成绩,后果由学位授予单位和报考者本人负责。具体程序为:
报考者须本人亲笔填写(不得代填、打印或复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报考者在http://www.cdgdc.edu.cn/xwks/index.jsp或http://www.nm.zsks.cn学位考试频道下载打印)一式两份(一份由学位授予单位留存备案,另一份供报考者现场确认时使用并由现场确认点留存),各贴近期同底片二寸免冠照片1张;学位授予单位应对报考者的学士学位证书的真伪、获取时间、报考资格、报考语种、学科以及报名考试的地点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要核对《资格审查表》上所贴照片是否与报考者本人相符,审查人在报考者《资格审查表》签字确认是否同意其报名考试,学位授予单位在报考者照片上和审查意见处加盖学位管理部门公章。报考者一般应在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所在考区报名考试,在区外院校申请硕士学位(在区内工作)的报考者,如因特殊情况在我区参加报名考试,现场确认时必须持学位授予单位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务一处签署的同意其在内蒙古考区报名考试意见的《资格审查表》。
(2)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区指定网站,应认真阅读网页上有关报名及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在接受相关规定和要求后可如实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并打印《预报名表》。报考者要确记本人预报名编号以及设定的密码,以备现场确认时使用。现场确认前,报考者可以随时浏览、如实修改、打印本人报名信息。
(3)报考者在网上完成预报名后,随即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时原则上使用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预报名表》和《资格审查表》在规定时间内到预报名时选定的现场确认点接受核查有效身份证件和《资格审查表》,缴纳报名费、照相、当场签名确认现场确认点打印出的《报名情况登记表》。同时,报考者要向现场确认点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由现场确认点负责从http://www.nm.zsks.cn学位考试频道下载并印制),必须认真阅读并熟知领会相关内容。
(4)现场确认点必须对报考者有效身份证件(启用身份证真伪识别仪器核对)、《资格审查表》以及报考者本人进行现场核对。
(5)报考者本人(不得由他人代替)签名确认现场确认点打印出的《报名情况登记表》时,要认真检查各项报名信息并阅读相关内容,签名确认后的《报名情况登记表》交现场确认点。由于本人确认失误或由他人代替确认所产生的后续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三、其它事项
1、报考者现场确认时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必须本人现场照相(不得使用照片)并确认。在我区报名的报考者在现场确认时原则上需出示二代身份证,但在参加考试时要求报考者必须出示二代身份证。考试时,如报考者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不得参加考试,由此造成的所有问题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报考语种、学科范围、考试大纲及指南、成绩下达及公布按学位办[2010]2号文件执行。
3、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和财政厅批准,本考试每位报考者每科目收取报名考试费100元。
4、各学位授予单位应在网上预报名开始之前,组织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进行资格审查时一定要提醒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必须认真核对报考者照片和报考者本人。
5、各现场报名确认点在报名前要做好各项报名准备工作。各确认点要提前下载印制好《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并在现场确认时逐一向报考者发放;各确认点必须配备使用身份证真伪鉴别仪器对现场确认报考者有效身份证件、《资格审查表》和本人进行逐一核对,以防报考者全程替考。
6、报考者《准考证》由本人直接于2010年5月26日—29日期间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9号,鼓楼立交桥东段路北19中西侧)领取,逾期不补。报考者在呼和浩特市参加本统一考试具体地点在《准考证》上将注明。因未领取《准考证》不能参加本统一考试者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进入考场后监考员、考试工作人员和巡视纪检人员将对报考者本人和所持《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桌签、考场座次表和相关报名资料逐一进行严格核对。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