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试题及参考答案(2)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2-02-11


B.应经乙话剧团许可并支付报酬
C.无须经甲或乙话剧团许可,并向甲、乙话剧团支付报酬
D.应经甲与乙话剧团共同许可,并向甲、乙话剧团支付报酬
【参考答案】A
34.下列选项中,属于邻接权客体的是(   )
A.计算机软件                 B.即兴演讲
C.具有独特造型的建筑物       D.瑜伽录像制品
【参考答案】D
35.在发明专利申请文件中,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主要依据是(   )
A.说明书    B.说明书摘要     C.请求书     D.权利要求书
【参考答案】D
36.甲与乙均为丙研究所的工作人员,二人受丁公司委托利用业余时间合作研发了一种
新型电池,各方未就专利申请权的归属作出约定。该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应属于(   )
A.甲与乙                      B.丙研究所
C.甲、乙和丙研究所            D.丁公司
【参考答案】A
37.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其起算点为(   )
A.商标公告之日                 B.商标核准注册之日
C.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   D.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之日
【参考答案】B
38.没有配偶且符合其他结婚条件的男女同居生活的,如果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
同居关系,人民法院(   )
A.接离婚处理                   B.不受处理
C.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D.对于子女的按离婚处理
【参考答案】B
39.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年龄差应当为(   )
A.30周岁以上     B.35周岁以上   C.40周岁以上     D.45周岁以上
【参考答案】C
40.未成年养子女与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的,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A.自行恢复                        B.经人民法院判决后恢复
C.经父母同意后恢复                D.经生父母与养父母协商同意后恢复
【参考答案】A

二、多项选择题:4l一5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多选、少选均不得分。
41.甲因为泄露内幕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五年,在缓刑考验期内甲又犯间谍罪,依法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构成犯罪,应当从重处罚
B.对甲应当处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C.对甲应当处以5年以上8年以下的情形决定刑罚
D.对甲应当处以10年以下的情形决定刑罚
【参考答案】BC
42下列选项中,属于缓刑适用实质条件的是(   )
A.有悔罪表现
B.犯罪情节较轻
C.没有再犯罪危险
D.宣告缓刑对其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参考答案】ABC
43.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中的传销活动特征包括(   )
A.目的是骗取他人财物的
B.参加者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开展活动
C.付酬或者返利以参加者发展的人数为依据
D.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的方式获得参加人资格
【参考答案】参见刑法分则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犯罪构成
44.甲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巨大,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其罪行的法定刑幅度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A.该案的追诉期限为10年
B.该案的追诉期限为15年
C.如果甲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内逃跑,则不受追诉期限限制
D.该案如果超过追诉期限,经最高检批准,可以追诉
【参考答案】BCD
45.下列选项中,应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定罪处罚的有:(   )
A.甲在其竞争对手销售的面粉中掺入毒鼠强
B.乙为了吸引顾客在火锅底料中掺入罂粟壳
C.丙工厂违反规定,向河流中排放有毒废物后造成下游大量农作物绝收
D.丁意图报复本单位领导,在单位的公共饮水机中投放无色无味的剧毒农药
【参考答案】ABCD
46.民事权利的私力救济方式包括(   )
A.自卫行为   B.民间调解   C.自助行为   D.民事仲裁
【参考答案】ABC
47.下列行为中,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有(   )
A.自己代理   B.双方代理   C.越权代理   D.无权代理
【参考答案】AB
48.我国物权法规定的动产交付方式包括(   )
A.指示交付   B.现实交付   C.简易交付   D.占有改定
【参考答案】ABCD.
49.甲、乙互负债务,根据合同法规定,双方债务法定抵消的条件包括(   )
A.双方协商一致   B.双方所负债务数额相等   C.双方的绘付为同种类、同品质   D.双方的债务均届满偿期
【参考答案】CD
50.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继承法基本原则的有(   )
A.养老育幼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继承法男女平等原则   D.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
【参考答案】ACD

三、简答题:51~5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51.简述犯罪中止的特征。
【参考答案】犯罪中止特征: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图;有的是良心发现,幡然悔悟,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有的则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转而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
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第一,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第二,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第三,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但这种结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的和行为所必然导致的结果。
3.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
4.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52.简述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范围。
【参考答案】1.国家工作人员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
2.离职国家工作人员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
53.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和特征。
【参考答案】民事法律行为,一般称为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了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而实施的行为,正如我国民法通则第54条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由下可见,民事法律行为具有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作用,是法律事实中行为的组成部分。
特征:1.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是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作为构成要素。
3.民事法律行为能够实现行为人所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
54.简述留置权的含义及成立条件。
【参考答案】留置权指债权人依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得留置该动产,以作为债权担保的的权利。
成立条件:1.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2.债权人对该动产的占有与债券的发生存在牵连关系,即出自于同一个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的留置除外。3.债务已届清偿而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4.符合法律规定个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辨析题:55-56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
55.请对“无行为即无犯罪”进行辨析。
【参考答案】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犯罪行为是具有社会危害性,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无行为也可能成为犯罪。
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1、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这种义务一般指由宪法、法律和其他法规所规定并为刑法所认可的义务,任何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都必须履行这种义务。
2、职务或业务上要求承担的义务。这种义务一般由有关法规、规章制度加以规定,但与前述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并不相同。两者区别在于这种义务是以行为人所担任的职务或从事的职业为前提的,行为人只有在履行职务或从事业务期间才谈得上对这种义务的违反。
3、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行为使某种合法权益处于危险状态时,该行为人负有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义务。行为人不履行这种义务而发生严重后果的,构成不作为犯。
4、基于法律行为承担的义务。法律行为是指在法律上能产生一定权利义务的行为。只要发生一定的法律行为,不管这种行为通过口头还是书面形式发生,行为人就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
我国刑法中专门规定了不作为犯罪,如遗弃罪
56.有人认为“男女双方一经登记确立婚姻关系,双方一切财物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请运用婚姻法有关夫妻财产制度对此观点加以分析。
【参考答案】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夫妻另有约定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可以看出,并非一切财物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双方婚前财产各自所有,共同财产制度只存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均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只归该方所有;3.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该归一方的财产,如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五、法条分析题:57-58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57.我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请分析:(1)本条中财物的外延如何界定?
(2)本条款中,多次盗窃应该如何理解?
(3)本条中,携带凶器盗窃应该如何理解?
【参考答案】(1)盗窃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这种公私财物的特征是:1)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2)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这种经济价值是客观的,可以用货币来衡量的,如有价证券等。3)能够被移动。4)他人的财物。盗窃犯不可能盗窃自己的财物,他所盗窃的对象是“他人的财物”,虽然是自己的财物,但由他人合法占有或使用,亦视为“他人的财物”。 5)一些特殊的财物尽管具备上述四个特征,仍不能成为盗窃对象。如枪支、弹药,正在使用的变压器等。6)盗窃自己家里或近亲属的财物,根据《解释》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在社会上作案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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