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法 理 学
第一章 绪 论
第一节 法 学
一、法学的含义
法学的概念;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体系。
二、法学的产生和发展
法学产生的条件;法学的历史发展。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特征。
第二节 法理学
一、法理学的含义
法理学的概念;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二、法理学的研究方法和意义
法理学的研究方法;研究法理学的意义。
第二章 法的本质与特征
第一节 法、法律的含义
一、汉语中“法”与“法律”的词义
二、西语中“法”与“法律”的含义
三、当代中国“法”与“法律”的使用
第二节 法的本质
一、非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
神意论;理性论;命令说;;民族精神论;社会控制论;
二、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律本质的学说
法律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法律所体现的意志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法律所体现的意志也受经济以外诸多因素的影响。
第三节 法的基本特征
一、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二、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
三、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四、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
第三章 法的起源与演进
第一节 法的起源
一、法的起源的主要原因
法起源的经济因素;法起源的政治因素。
二、法的起源的一般规律
法由个别调整逐步发展为规范性调整;法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到制定法;法由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混为一体到相对独立。
第二节 法的演进
一、古代法
奴隶制法严格保护奴隶主所有制,公开确认贵族的等级特权;封建制法确认人身依附关系,维护专制王权。
二、资本主义法
资本主义法的产生和本质。
法系的概念;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两大法系的区别。
三、社会主义法
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和本质。
第四章 法的作用
第一节 法的作用的含义
一、法的作用的概念
法的作用的定义;法的作用的实质。
二、法的作用的分类
法的规范作用,法的社会作用
第二节 法的规范作用
一、指引作用
二、评价作用
三、预测作用
四、教育作用
五、强制作用
第三节 法的社会作用
一、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
调整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关系;调整统治阶级与同盟者之间的关系;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的关系。
二、法律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
维护人类社会基本生活条件;维护生产和交换的秩序;促进教育、科学、文化的发展等。
第四节 当代中国法律在建构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当代中国法律在建构和谐社会中的地位
二、当代中国法律在建构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第五节 法的作用的局限性
一、法调整的对象是人的行为,法调整的范围不是无限的
二、法的特性,如概括性、稳定性、滞后性、普遍性等,与社会生活的具体性、复杂性等之间存在着矛盾
三、法的制定和实施受人的因素的影响
四、法的实施受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因素的影响
第五章 法律制定
第一节 法律制定的概念
一、法律制定的概念
法律制定的定义;法律制定的特征。
二、立法权与立法体制
立法权的概念;立法体制的概念;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
第二节 法律制定的原则
一、合宪性与法制统一原则
法律制定的依据、权限、程序等必须遵循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二、科学性原则
法律制定必须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总结借鉴与科学预见相结合。
三、民主性原则
法律制定必须从最大多数人的最根本利益出发;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具有民主性。
第三节 法律制定的程序
一、法律制定程序的概念
二、法律案的提出
三、法律案的审议
四、法律草案的表决
五、法律的公布
第四节 法律效力
一、法律效力的概念
二、法律对人的效力
法律对人的效力原则;法律对中国人的效力;法理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效力。
三、法律的空间效力
法律的空间效力的概念;法律的域内效力;法律的域外效力。
四、法律的时问效力
法律的时间效力的概念;法律生效的时间;法律效力终止的时间;法律的溯及力。
第六章 法律体系
第一节 法律体系与法律部门
一、法律体系的概念
二、法律部门
法律部门的概念;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
第二节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一、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特色
二、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构成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由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和程序法等法律部门构成。
第七章 法律要素
第一节 法律规则
一、法律规则的概念
法律规则的定义;法律规则的特点。
二、法律规则的种类
授权性规则与义务性规则;强行性规则与任意性规则;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三、法律规则的结构
法律规则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构成。
第二节 法律原则
一、法律原则的概念
法律原则的定义;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
二、法律原则的种类
政策性原则与公理性原则;基本原则与具体原则;实体性原则与程序性原则。
第三节 法律概念
一、法律概念的含义
二、法律概念的种类
第八章 法律渊源与法律分类
第一节 法律渊源
一、法律渊源的含义
二、法律渊源的分类
法律的正式渊源: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国际条约等。
法律的非正式渊源: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习惯、学说等。
三、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
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主要是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行政规章、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
第二节 法律分类
一、法律的一般分类
成文法与不成文法;实体法与程序法;根本法与普通法;一般法与特别法;国内法与国际法。
二、法律的特殊分类
公法与私法;普通法与衡平法;联邦法与联邦成员法。
第九章 法律实施
第一节 法律实施与法律实现
一、法律实施
法律实施的概念;法律实施的分类;法律实施的意义;法律实施状况的评价。
二、法律实现
法律实现的概念;法律实现的意义;影响法律实现的因素。
第二节 执 法
一、执法的概念
执法的定义;执法的特点。
二、执法的原则
依法行政原则;讲求效率原则;合理性原则;正当程序原则。
第三节 司 法
一、司法的概念
司法的定义;司法的特点。
二、司法的原则
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第四节 守 法
一、守法的概念
守法的定义;守法的意义。
二、守法的要素
守法的要素包括守法主体、守法范围、守法内容。
三、守法的原因
四、守法的态度
第五节 法律监督
一、法律监督的概念
法律监督的定义;法律监督的意义。
二、当代中国的法律监督
国家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社会监督包括政党的监督、社会组织的监督、社会舆论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十章 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
第一节 法律解释
一、法律解释的概念
法律解释的定义;法律解释的必要性。
二、法律解释的分类
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字面解释、限制解释和扩充解释。
三、法律解释的方法
文法解释、逻辑解释、系统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等。
四、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
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包括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行政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