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宪法学(2)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2-02-12

一、国家主席的性质和地位 

二、国家主席的产生和任期 

三、国家主席的职权 

第四节国务院

一、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 

二、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 

三、国务院的领导体制 

四、国务院的职权  

第五节中央军事委员会 

一、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 

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 

三、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

第六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一、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性质和任务;人民法院的组织系统和领导体制;人民法院的工作原则;人民法院的审级制度。 

二、人民检察院 

人民捡察院的性质和任务;人民检察院的组织系统和领导体制;人民民检察院的工作原则。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关系 

第七节地方国家机关

一、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主要职权;会议制度。

二、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

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主要职权;领导体系;派出机关


相关话题/法律硕士 法学 专业学位 联考 大纲 宪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