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考研法律硕士(法学)考试大纲(8)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6-09-02



第五节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

一、正当理由

二、外来原因

第六节数人侵权

一、共同侵权行为

二、共同危险行为

三、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

第七节各类侵权责任

一、监护人责任

二、用人单位责任

三、个人之间因劳务产生的侵权责任

四、网络侵权责任

五、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六、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责任

七、产品责任

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九、医疗损害责任

十、环境污染责任

十一、高度危险责任

十二、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十三、物件损害责任

五、参考书目

刑法学:

1.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3月14日修订)及其系列修正案。

2.立法解释

3.司法解释

以上法律规定,相关立法解释、司法解释截至2016年5月31日。

4.参考书

可参考各高等院校的教材和专家学者的有关著述。

民法学:

1.相关民事法律规定

2.相关司法解释

以上民事法律、司法解释公布时间截至2016年5月31日。

3.参考书:

可参考各高等院校的教材和专家学者的有关著述。


下篇综合课

一、考试性质

综合课考试是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招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全国联考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是否具备继续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评价的标准是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能达到的及格或及格以上水平,以利于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择优选拔,确保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质量。

二、考查目标

综合课考试包括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三部分,主要考查相关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从理论法学的角度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所要求的知识、能力和素养。在考查考生对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的理解及掌握的同时,侧重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法学知识及原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运用法律语言的表达能力。考生应能:

1.正确掌握和准确理解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概念、特征和基本原理。

2.正确运用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给定材料进行分析处理和正确评价。

3.结合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运用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我国现实法律现象和法治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4.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学专业术语和运用法律思维进行表达,要求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三、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内容结构

法理学约60分

中国宪法学约50分

中国法制史约40分

四、试卷题型结构

单项选择题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多项选择题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简答题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分析论述题5小题,共80分

四、考查内容

第一部分 法理学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法学

一、法学的概念

法学的含义;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体系。

二、法学的产生和发展

法学产生的条件;法学的历史发展。

三、西方主要法学流派

自然法学派;分析法学派;社会法学派;其他法学流派。

四、马克思主义法学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特征。

第二节法理学

一、法理学的概念

法理学的含义;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二、法理学的研究方法和意义

法理学的研究方法;研究法理学的意义。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主要内涵。

第二章 法的特征与本质

第一节法的概述

一、"法"的词义。

二、当代关于"法"与"法律"的使用

西方关于"法"与"法律"的使用;当代中国关于"法"与"法律"的使用。

第二节法的基本特征

一、法具有规范性和普遍性

二、法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权威性

三、法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四、法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

第三节法的本质

一、关于法的本质的不同学说

神意论;理性论;命令说;民族精神论;社会控制论;其他学说。

二、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律所体现的意志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第三章 法的起源与演进

第一节法的起源

一、法起源的主要原因

法起源的经济因素;法起源的政治因素。

二、法起源的一般规律

由个别调整逐步发展为规范性调整;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到制定法;由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混为一体到相对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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