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刑法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正确选项的字母涂黑。每小题1分,共10分)
1、下列哪一种情况,不属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A、行为地在我国,而结果地不在我国
B、行为地在我国领域之外,结果地也在我国领域之外,但被害人是中国公民
C、行为地不在我国,而结果地在我国
D、行为地和结果地都在我国
2、以下各情节中()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A、累犯
B、再犯
C、胁从犯
D、自首犯
3、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下列之日开始计算()
A、判决宣告之日
B、判决确定之日
C、实施犯罪之日
D、拘留或逮捕之日
4、成立一般累犯时,后罪发生的时间是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
A、任何时候
B、3年内
C、1年内
D、5年内
5、刑罚消灭,不包括()的消灭
A、制刑权
B、求刑权
C、量刑权
D、行刑权
6、《刑法》第345条第2款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这属于()
A、空白罪状
B、引证罪状
C、叙明罪状
D、简单罪状
7、甲于深夜蒙面入室盗窃,被事主乙发觉。乙将甲紧紧抓住不放,并高喊“抓贼”。甲为了挣脱逃离,顺手抄起桌上台灯朝乙头部猛击一下,趁乙松手之际逃走。乙本来就年老体弱多病,遭致一击当场死亡。对甲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A、以抢劫罪一罪定罪处罚
B、以盗窃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并罚
C、以盗窃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实行并罚
D、以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致死)实行并罚
8、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主观上是()
A、过失
B、故意
C、故意或过失
D、明知故犯
9、金某虐待其9岁的继女达2年这久。某日金某又因琐事痛打该女,并用铁条将其左眼扎瞎。金某的行为构成()
A、虐待罪
B、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
C、虐待致人重伤罪
D、故意伤害罪
10、金某系某国家机关保密室工作人员,为达到出国目的,金某主动将其所保管的国家事务中重大决策的秘密文件提供给境外某机构。金某的行为构成()
A、间谍罪
B、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C、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D、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二、多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正确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正确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小选均不得分。每小题1分,共15分)
11、成立共同犯罪的条件有()
A、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两个以上的单位或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
B、必须事先通谋
C、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D、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12、某甲穿着熊皮大衣,戴着熊帽,在漫天大雪的森林中弯腰拣拾蘑菇,乙在此森林中打猎,误以为甲是熊而开枪射击,致甲死亡()。
A、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B、乙有疏忽大意过失
C、乙对甲的死亡既无故意也无过失
D、甲的死亡属意外事件
13、下列情况哪些是主犯()
A、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人
B、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
C、实施犯罪的人
D、在共同犯罪中起组织、策划作用的犯罪分子
14、对于教唆犯()
A、一律加重处罚
B、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C、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
D、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5、刑法上的时效分为()
A、时效延长
B、时效中断
C、追诉时效
D、行刑时效
16、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的刑种有〔〕
A、拘役
B、有期徒刑
C、剥夺政治权利
D、管制
17、在下列犯罪中,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明知”是构成条件的是()
A、窝赃罪
B、销赃罪
C、传播性病罪
D、传播淫秽物品罪
18、我国刑法总则关于适用死刑的限制性规定表现在()
A、死刑适用条件的限制
B、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
C、死刑适用程序的限制
D、死刑执行制度的限制
19、劫持航空器罪的对象包括()。
A、正在使用中的民用飞机
B、正在使用中的军用飞机
C、正在使用中的民用飞艇
D、正在使用中的所有航空器
20、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危险方法”包括()。
A、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B、以投毒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C、以向人群开枪射击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D、以传播病毒或泄漏放射性物质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21、构成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有()
A、挪用资金归个人或借给他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
B、挪用资金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C、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
D、挪用资金不准备归还的
22、下列人员中属于妨害公务罪的对象有()。
A、正在执行公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B、正在执行代表职务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C、正在履行职务的邮政工作人员
D、正在执行职务的红十字会工作人员
23、偷税罪的主体包括()。
A、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
B、纳税人
C、税务机关
D、扣缴义务人
24、以下犯罪中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罪的有()
A、聚众斗殴罪
B、传授犯罪方法罪
C、聚众赌博罪
D、伪证罪
25、洗钱罪所指的违法所得包括()
A、卖淫所得
B、毒品犯罪所得
C、赌博所得
D、走私所得
三、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至四个选项是正确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正确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每小题1分,共15分)
26、在一次地震后,监狱舍及围墙全部倒塌。地震震坏河堤后,河水淹没了附近的农村。在这次自然灾害过去后,有关部门决定对下列犯罪分子予以减刑()
A、参与抗洪救灾表现突出的
B、没有逃跑的
C、制止多人逃亡的
D、积极抢救狱警和其他狱犯脱离危险的
27、对下列情况的假释犯,应依法撤销假释的有()
A、在假释期间又犯新罪的
B、擅自迁往其他地区居住的
C、发现其还有其他罪行没有判决的
D、不按规定向监督机关报告自己活动情况的
28、下列犯罪中,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的是()
A、抢夺罪
B、挪用资金罪
C、侵占罪
D、职务侵占罪
29、下列犯罪中,单位不可作为犯罪主体的是()
A、非法持有毒品罪
B、非法提供毒品罪
C、制作、复制、出版、贩卖淫秽物品罪
D、传播淫秽物品罪
30、下列诸罪中属于继续犯有的()
A、非法拘禁罪
B、重婚罪
C、贪污罪
D、遗弃罪
31、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不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况有()
A、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
B、以一个故意或过失,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
C、出于数个故意,多次实施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
D、数个犯罪行为因一个被另一个吸收,仅按吸收之罪处断的犯罪
32、我国刑罚的目的不是()
A、惩罚罪犯
B、预防犯罪
C、消灭犯罪
D、报复罪犯
33、某甲得知乙需要毒品,遂用白面假装而卖给乙,甲的行为构成()
A、贩卖毒品罪
B、诈骗罪
C、非法持有毒品罪
D、制造毒品罪
34、下列情形中,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判刑的有()。
A、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
B、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
C、强奸致人死亡的
D、推动致人死亡的
35、盗窃行为构成犯罪的标准包括()。
A、一年内入户盗窃3次以上
B、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
C、数额较大
D、情节严重
36、下列关于侵占罪与盗窃罪的描述正确的有()。
A、侵占罪的行为人在持有公司财物之后产生犯罪故意,而盗窃罪的行为人是在没有占有财物之前就产生了犯罪故意
B、侵占罪对象是行为人业已持有的公私财物,盗窃罪的对象则是他人所有、管理、持有的公私财物
C、侵占客观方面表现为侵占行为,盗窃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秘密窃取行为
D、以上都不正确
37、下列人员中属于妨害公务罪的对象有()。
A、正在执行公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B、正在执行代表职务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C、正在履行职务的邮政工作人员
D、正在执行职务的红十字会工作人员
38、甲素知乙家有钱,且每天白天只有一老妇看家,遂起抢劫意念。为使抢劫顺利,甲首先盗窃军用手枪1支,子弹10发。一切准备就绪后,将枪弹藏于身上,来到乙家。时逢老妇偶然外出,甲撬门入室,发现室内无人,于是窃得现金及其他财物总价值1万余元。正准备逃离时,老妇回来,甲遂开枪致老妇重伤后,逃离现场。请问甲的行为构成()。
A、盗窃罪
B、抢劫罪
C、盗窃罪与抢劫罪数罪并罚
D、按盗窃罪从重处罚
39、下列行为中,不构成妨害公务罪的有()
A、阻碍军人执行职务
B、聚众阻碍国家工作人员解救被拐卖的妇女
C、不知是国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而加以阻碍
D、故意阻碍国家工作人员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40、包庇罪的包庇对象是()
A、违法的人
B、犯罪的人
C、行为可疑的人
D、有犯罪前科的人
四、简答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本题满分10分)
41、试论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五、法条评析(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共5分)
42、《刑法》第133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六、案例分析题(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每题各10分,共20分)
43、案例1
谭某因失恋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想自杀,某日谭某在家中放火焚烧自己的房屋。谭住在老城区,木结构的房子都连在一起。火起后,幸亏邻居及时发现,将火扑灭,避免了一场严重的火灾。
问:对黎某的行为该如何认定?
44、案例2
赵某与其妻婚后不和,妻抱子回娘家提出离婚,赵坚决不离,并多次求情和好,女方不接受。赵与好友高某商量此事。高说:“现在和好看来不可能,她(赵妻)闹离婚不就是因为脸蛋长得漂亮,想个法把她的脸弄疤瘌了,不能再嫁人,最后还不是你的。”于是两人合计买了一瓶强酸装入喷雾器内,并约定某晚一起去赵妻娘家,毁其妻容貌。恰巧,临赴约前高某的小孩患急腹症,高失约未去,次日到公安局自首。赵独自实施了毁其妻容貌的行为。
问:赵某与高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第二部分 民法
一、判断题(判断下列各论断的正误,正确的将答题卡上的字母A涂黑,错误的将字母B涂黑。每小题1分,共10分)
1.《民法通则》关于公民的规定,仅适用于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甲公民(年满25周岁)可以结婚,而乙公民(18周岁)不能结婚,这种现象只违反民法平等原则。
3.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是合法的行为,也可以是不合法的行为。
4.第三人知道行为人超越代理权还是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责连带责任。
5.甲身体受到伤害要求加害人赔偿的诉讼时效为2年,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6.诉讼时效中断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7.不动产所有权的移转必须登记。
8.在连带保证的保证方式中,保证人不享有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
9.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10.名誉权是身份权,而荣誉权是人格权。
二、单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正确选项的字母涂黑。每小题1分,共10分)
11.甲、乙、丙、丁四人合伙经营汽车运输,颇为盈利。丙又介绍其表弟书戍参加合伙,甲、丁均同意,唯乙不同意。戍以多数人已同意而驾车营运,后因闯红灯超速撞车,造成损失5000元。戍主张每人承担1000元,甲、乙、丙、丁不同意承担,诉讼至法院,法院应判决()
A、甲、乙、丙、丁、戍各承担1000元。
B、甲、丙、丁、戍分担5000元。
C、戍一人独自负担5000元。
D、丙、戌负担5000元。
12.甲厂委托丙购买汽车一辆,乙厂委托丙出卖汽车一辆,于是丙同时代理甲、乙两厂签订了汽车买卖合同,这一合同为()
A、无效
B、有效
C、部分有效
D、效力由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确立。
13.下列权利中属于用益物权范围的是()
A、地役权
B、留置权
C、抵押权
D、质权
14.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条件下,应当以()为准。
A、意思表示一致
B、完全履行义务
C、交付
D、合同生效
15.甲为向乙借款而商请丙提供抵押物,乙享有债权和抵押权,乙将债权转让给丁以后,抵押权将()
A、消灭
B、由丁享有
C、由乙继续享有
D、由乙、丙共同享有
16.在下列哪种情况下发生不当得利()
A、养子女向生父母给付生活费
B、一方因赌博输给另一方钱财
C、商店售货员失误多收价款
D、债务人主动清偿未到期的债务
17.要式合同成立的地点一般是()
A、权利一方所在地
B、义务一方所在地
C、交付标的物的所在地
D、办理完特定程序的地点
18.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A、15%
B、20%
C、30%
D、50%
19.在买卖合同成立前,买方已占有标的物的,自()时起视为标的物交付。
A、买方对标的物取得占有
B、买方接到对方的支付通知
C、合同生效
D、合同生效后,卖方作出支付表示
20.下列选项可以取得专利的是()
A、一种数学计算方法
B、一个治病的方法
C、一种制药方法
D、人工创造的一种清除石油污染的细菌
三、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至四个选项是正确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正确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每小题1分,共10分)
21.下列客观现象中,属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的的有()
A、试管婴儿的出生
B、失踪人下落不明
C、病人死亡
D、克隆羊的出生
22.下列情况中视为单位授予代理权的有()
A、用委托单位的合同专用章签订合同
B、用委托单位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合同
C、持有单位出具的业务介绍信签订合同
D、携带单位发给的工作证
23.物权属于()
A、绝对权
B、相对权
C、请求权
D、支配权
24.下列担保方式中属于约定担保方式的有()
A、质押
B、保证
C、抵押
D、留置
25.下列合同属单务合同的是()
A、借款合同
B、保管合同
C、委托合同
D、租赁合同
26.某甲和某乙有仇,为了不让某甲当上某单位的领导,乙在上级组织派人来考察甲时,到处散布谣言,说甲生活作风有问题并有受贿行为,并将甲曾受处分的档案复印张贴,甲因此受刺激住院治疗,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
A、荣誉权
B、名誉权
C、生命健康权
D、隐私权
27.下列属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的有()
A、在本职工作中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B、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C、退休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
D、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28.商标评审委员会对下列哪些案件仲裁()
A、对商标局查处侵权行为的决定不服的。
B、对商标局驳回商标申请不服的。
C、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
D、对商标局并议裁定不服的。
29.2000年万某死亡时没立下遗嘱。万某有一养子和两个亲生女儿,都已去世。养子遗有一亲生儿子甲,大女儿遗有一女乙,二女儿遗有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丙和一养女丁。他们哪些有继承权()
A、甲
B、乙
C、丙
D、丁
30.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由产品的()承担民事责任。
A、仓储者
B、制造者
C、销售者
D、运输者
四、比较下列概念(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每题5分,共15分)
31.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
32.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
33.遗赠与遗嘱继承
五、辨析题(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共10分)
34.当债务人的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时,债权人有权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六、法条分析题(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共10分)
35.我国《民法通则》第58条第1款规定:“无效民事行为是指欠缺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条件而不产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七、案例分析题(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共10分)
36.1995年5月张某因出国,将其古画一幅交由好友李某保存。1997年4月,李某见古画市场行情看好,而自己手头缺钱,便冒充古画所有人擅自将古画出卖给杨某,取得价金6万元。1998年3月张某回国,得知自己的古画被卖,非常气愤。在向杨某讨画未果的情况下,以杨某、李某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古画。
请问本案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参考答案
第一部分 刑法
一、单项选择题
1 B 2 A 3 A 4 D 5 A 6 A 7 A 8 A 9 D 10 B
二、多项选择题
11 ACD 12 CD 13 ABD 14 BCD 15 CD 16 AB 17 BD 18 ABCD 19 AC 20 ACD 21 ABC 22 ABD 23 BD 24 AC 25 BD
三、不定项选择题
26 ACD 27 AC 28 BD 29 A 30 ABD 31 ABCD 32 ACD 33 B 34 AB 35 ABC 36 ABC 37 ABD 38 B 39 B 40 B
四、简答题
41、答: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第1款的规定,刑法理论一般认为,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其成立条件有:
1、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指存在着具有社会危害性和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对合法行为、正当防卫及紧急避险行为、意外事件、过失犯罪及不作为犯罪等均不能进行正当防卫。如果事实上不存在不法侵害,行为人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而对臆想中的侵害者进行防卫,则属于假想防卫,若造成法律规定的损害后果,则应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2、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实行,不能实行提前防卫和事后防卫。所谓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指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已经开始”,是指不法侵害已经着手直接实施不法侵害行为,已经对法律所保护的权益构成了现实的威胁。
3、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不能及于第三者。同时,正当防卫的对象,只限于实施不法侵害的自然人,而不包括动物、财产和法人,更不能及于无辜公民。至于不法侵害者是否具有责任能力,并不影响正当防卫的成立。
4、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是指防卫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即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对于防卫挑拨和互殴的非法侵害行为则不能以正当防卫论。
5、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是指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这是区别防卫的合法与非法、正当与过当的一个标志。
我国刑法规定,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是为了鼓励公民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与犯罪作斗争、倡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需要。
五、法条评析题
42、答:这是我国刑法关于交通肇事罪结果加重犯的处罚的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造成了重大交通事故,为逃避法律追究故意逃离现场。“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一般是指行为人在事故发生后,破坏现场、毁灭罪证的;隐瞒事故真相,嫁祸于人的,或者造成2人以上死亡,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6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等等。对有上述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在交通肇事后,行为人为逃避追究而逃离现场,致使严重受伤的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治而死亡。对于这种情况的交通肇事犯,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因为交通肇事属于过失犯罪,所以法律对危害结果作了明确的要求。刑法关于交通肇事罪结果加重犯之处罚的规定表明,刑罚后果总是与犯罪分子的罪行相适应的。
六、案例分析题
43、案例1
答:谭某的行为构成放火罪。谭某因为失恋为发泄个人怨气,故意放火,虽然烧毁的只是自己的住房和财物,尚未造成危害他人的后果,但险些酿成大火灾,火势蔓延,若不及时扑救必然殃及四邻,谭某对此明知而不顾,足见其故意的主观心理状态。其行为对公共安全已构成严重威胁,已构成放火罪。放火罪本身属于危险犯,并不要求特定的危害结果的发生,只要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就构成犯罪。
44、案例2
答案:〔1〕、赵某与高某不构成共同犯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是共同犯罪。赵与高在犯罪的预备阶段有共谋,也可以认为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但当实施犯罪行为时高因其小孩生病未赴约实施犯罪行为,而只有赵个人实施犯罪行为。可以认为赵某与高某有共同故意而无共同实施犯罪的行为,因而不符合共同犯罪构成的客观要件,故不构成共同犯罪。〔2〕、两人应分别承担刑事责任,赵某负故意伤害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无疑义。对于高某的行为,虽然属于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但因为其并未着手犯罪实行行为,所以只能认定为犯罪预备行为而非未遂。高某只对犯罪的预备行为负责。
第二部分 民法
一、判断题
1错 2错 3错 4对 5错 6错 7对 8对 9对 10错
二、单项选择题
11 C 12 A 13 A 14 C 15 B 16 C 17 D 18 B 19 C 20 C
三、不定项选择题
21 ABCD 22 ABC 23 AD 24 ABC 25 ABCD
26 BD 27 ABCD 28 BCD 29 ABCD 30 BC
四、比较下列概念
31.第一,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承揽人严格遵守定作人的条件而完成的工作成果;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只是双方约定出卖人应交付的物。
第二,承揽合同的定作人有权在不影响承揽人工作的情况下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而买卖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买受人只有权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交付约这下的标的物,而无权过问对方的生产。
第三,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特定物;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特定物和种类物。
第四,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在工作成果完成前只能由承揽人承担;而买卖合同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当事人可以约定自合同成立时起转移。
32.答1:(1)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各按自己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共同共有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全部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
(2)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共同共有在共有关系终止前,尚不能确定各共有人的份额,共有人之一当然不能分出或转让自己的份额。
(3)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处分时,应当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办理,意见不一致时,可按半数以上份额的共有人的意见办理。共同共有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各共有人必须取得一致意见后方能处分。
(4)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出售自已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各共有人不能分出自己的份额,当然也不能出售自己的份额,更不存在优先购买权的问题。但是,共同共有财产分割后,原共有人出卖自己分得的财产,如果出卖的财产与其他原共有人分得的财产属于一个整体,或者配套使用的,其他原共有人也有权主张优先购买。
33.答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1.受遗赠人和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不同。受遗赠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国家、集体;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
2.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客体的范围不同。受遗赠权的客体只是遗产中的权利,不包括义务,因而受遗赠人只享受遗产中的权利,不负担遗产中的义务。而遗嘱继承权的客体是遗产,既包括财产权利,也包括财产义务。
3.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的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应于法定期间内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继承法》第25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而在遗嘱继承中,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到遗产分割前,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
五、辨析题
34.答: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有害于债权的财产处分行为,有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撤销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债务人有财产处分行为。撤销权行使的目的是撤销债务人实施的有害债权的财产处分行为,如无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撤销权就失去了对象。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包括债务人减少其财产或者增加其财产负担的行为。前者如将财产赠与他人或以不合理的低价出售,放弃对他人的债权;后者如为第三人提供财产担保。
(2)须债务人之财产处分行为危害到债权。债务人虽处分其财产,但仍有清偿能力的,债权人不得主张撤销权。
(3)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须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在债权成立之前,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并无危害债权的可能,因此,债权人对债权成立之前债务人之行为,不得主张撤销权。
(4)债务人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侵害债权的,债权人能证明受让人知情时,享有撤销权,否则不得主张撤销权。
撤销的行使须通过诉讼程序,即债权人主张撤销权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以其债权为限。依《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超过此期间的,撤销权消灭;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撤销的,撤销权也归于消灭。
六、法条分析题
35.概念和特点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58条第一款的规定,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因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而不产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民法理论又称其为“绝对无效的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具有以下特点:
(1)无效民事行为的本质是其违法性。即由于行为人实施的民事行为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各项有效条件而违法。因此判断无效民事行为的标准是法定的有效条件,故不同于因违反民事义务而构成的民事违法行为(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
(2)无效民事行为是确定无效的。也就是说,该无效民事行为依法肯定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不论当事人是否知道该民事行为无效和是否主张认定其无效,也不管该民事行为是否经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确认其无效。这一结果不因当事人的协商约定而改变,故区别于因当事人行使变更权撤消权而变更其内容或者撤消其法律效力的可变更可撤消的民事行为。
(3)无效民事行为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无效民事行为作为确定无效的民事行为,其无效结果是自行为实施时其就形成的,正如民法通则第58条第2款规定的:“无效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这也不同于可变更可撤消的民事行为。
认定民事法律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条件是认定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依据,相应的构成四类无效民事行为,包括:因主体不合格而无效的民事行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无效的民事行为因内容违法而无效的民事行为和因形式违法而无效的民事行为。具体来讲,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和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无效民事行为表现为以下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3)因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
(4)因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
(5)因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而为的民事行为。
七、案例分析:
36.答:本案中,李某没有古画所有权,也未经所有人的授权而出卖古画,因而其侵犯他人所有权的事实是无疑的。但是,李某是受委托而占有古画的合法占有人,买方杨某则是善意第三人,并支付了合理价款,根据法律规定,杨某没有返还古画的义务。所以,王某不能要回古画。王某只能要求李某赔偿损失。
本案所涉及的是原物由合法占有人非法转让给第三人时,所有人可否向第三人追索原物的问题。既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其占有的他人动产让与第三人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系出于善意,即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原动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指出:“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可见,我国司法实践是承认善意取得制度的。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在上述情况下,如果第三人为善意第三人,则其不负返还原物的义务,即所有人无权向善意第三人请求返还原物。
2003年法律硕士联考专业课模拟试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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