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提示] 人民团体是指由于历史的原因而形成的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职能、由国家编委统一制定编制、费用由国家财政支付、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团体,一般是指以下几种团体:工会、妇联、科协(中华科学技术协会)、青联(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共青团、侨联(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台联(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工商联等。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机关的人员组成必须突出的特
点是()。(2008年专业基础课第26题)
A。区域性
B。自治性
C。民族性
D。专业性
[答案及解析] C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和人民政府中人员组成必须突出的特点是民族性。宪法第113条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也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第114条规定:“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备考提示]熟练掌握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相关规定,其内容极可能在以后的试题中再次被考察。
18.下列选项中,体现我国地方制度特色的是()。(2008年专业基础课第29题)
A。地方司法权相对独立制度
B。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C。中央与地方分权制度(迷惑项)
D。经济特区制度(不是地方制度)
[答案及解析]B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并未规定地方司法权相对独立制度。而如果地方司法权相对独立,将助长地方保护主义,不利于维护法制统一。故A错。宪法只规定了中央和地方职权划分的一般原则,尚不能认为中央和地方分权制度体现我国地方制度特色,而且在任何一个国家都存在中央和地方分权的问题。故C错。经济特区制度在我国宪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其他国家也有经济特区制度。故D错。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解决民族问题和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政治制度,为宪法专节所规定,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地方制度。应选B。
[备考提示]解答此类题目时必须结合我国宪法规定。除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外,特别行政区制度亦体现了我国地方制度的特色。
19.我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活动原则包括(2008年专业基础课第59题)
A。自我组织(迷惑项)(法条的原话)(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来组织的,故不能够自我组织,而是按照国家法律来进行组织)
B。自我管理
C。自我教育
D。自我服务
[答案及解析]BCD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指我国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以城乡居(村)民一定的居住地位纽带和范围设立的,并由居(村)民选举产生的成员组成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社会组织,属于一种社会自治。故选 BCD。
[备考提示]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非政权的自治组织,不属于国家政权在一定范围内的自治。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申请加人中国国籍应具备的条件有()。(2008年专业基础课第58题)
A。申请人是中国公民的近亲属
B。申请人定居在外国(迷惑项)
C。申请人自愿
D。申请人有其他正当理由
[答案及解析]ACD
《国籍法》规定,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申请加人中国国籍应具备前提:申请人愿意遵守中国的宪法和法律;申请人自愿。应具备的法定条件:申请人是中国公民的近亲属;申请人定居在中国;申请人有其他正当理由。故选ACD。
[备考提示]熟悉国籍法的上述规定。
8.简述公民与人民的区别。(2008年专业基础课第65题)
(教材原题,太容易)
[答案及解析](1)二者的性质不同。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人民的概念在不同历史时期范围不同。
(2)二者的范围不同。公民的范围大于人民的范围。
(3)权利实现程度不同。人民不但享有而且还能够完全实现宪法权利,而公民则不然,因为其中的敌人可能由于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而不能完全实现其宪法权利。
如何理解地位不同导致二者在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的差异?
(4)二者的适用对象不同。公民是个体概念,人民是群体概念。
[备考提示] 结合现行宪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深两者的上述区别。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公民享有的监督权的核心是()。(2008年专业基础课第23题)
A。批评权
B。罢免权
C。言论自由
D。政治自由
[答案及解析] B
在公民各种监督权中,罢免权最关键也最具强制性,是监督权的核心。
[备考提示]注意和选举制度联系起来。
【背景材料】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强调监督的主体是人民群众,不是司法监督机关。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使人民群众真正掌握监督权是人们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之一,而监督权的核心是让人民群众掌握罢免权。罢免权是无产阶级政权的人民性所在,也是人民群众行使权力监督的重要体现。而西方国家议员一旦选举出来,就独立行使职权,不受选民罢免,人民群众的监督权无法真正得以落实。恩格斯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时,作了经典概括:“为了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成社会主人——这种在至今所有的国家中,都是不可避免的——公社采取了两个正确的办法。第一,它把行政司法和国民教育方面的一切职位交给由普选选出的人担任,而且规定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被选举者。”〔12〕列宁也特别强调罢免权的重要作用,指出“罢免权,即真正的监督权”,是“直接彻底和立即见效的民主原则”〔13〕。因此人民只有拥有罢免权才能实行有效的监督,它甚至比选举权本身更能体现民主的本质。
马克思、恩格斯十分重视监督制度在无产阶级政权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马克思高度评价了巴黎公社首创的、由选民直接产生并可以随时撤换公社委员、公社委员对选民负责的政权形式,指出人民掌握监督权是实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之一。十月革命胜利以后,列宁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监督理论,并在实践中确立了普选制、苏维埃制、国家集体元首制等一系列权力制约机制。但由于列宁的早逝,这些制度并没有得到彻底遵守。
19.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有权决定扣押或者拆检公民信件的国家机关是()。(2008年专业基础课第31题)(宪法条文)
A。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B。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
C。公安机关和审判机关
D。公安机关和监察机关
[答案及解析]B
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备考提示] 考点为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宪法保护。
20.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受庇护权的表述,正确的有()。(2008年专业基础课第55题)
A。受庇护权保护的对象只能是外国人
B。申请庇护可以基于政治原因,也可以是其他原因
C。对于受庇护的申请,我国政府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
D。享有庇护权的人不被驱逐或引渡
[答案及解析] ACD
宪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根据这一规定,受庇护权只给予提出申请要求的外国人,故A表述正确;外国人向我国政府提出要求避难,必须是出于政治原因,故B错;我国政府对提出外国人的避难要求,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因而C表述正确;被给予受庇护权利的外国人,不被引渡或驱逐,对他们在华的居住、迁移和行动管理方面,原则上按照一般外国侨民的待遇对待,故D表述正确。
[备考提示] 考点为外国人的权利保护,受庇护权。
下列选项中,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的有()。(2008年专业基础课第54题)
A。解释宪法
B。对法律进行合宪性审查(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
C。对国务院的工作是否违宪进行审查(监督国务院的工作)
D。对重大违宪事件组织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权限)
[答案及解析] ABCD
根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包括宪法解释权和宪法监督权、立法权和法律解释权、国家重大事项的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和其他职权。ABCD均属于宪法解释权或宪法监督权的内容。
[备考提示]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因而它可以对法律进行合宪性审查、对国务院的工作是否违宪进行审查、对重大违宪事件组织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尽管这些权力尚未有效行使。
在我国,同国家主席结合行使国家元首职权的机关有()(2008年专业基础课第56题)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中央军事委员会
D。国务院
[答案及解析] AB
我国国家主席没有个人决策权,他的职权要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结合起来行使。如法律在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后,由国家主席予以颁布施行。又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国家主席派出或召回代表国家的常驻外交代表,即驻外使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