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试题答案及解析(2)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8-12-02



{单2018.33}33.甲声称具有某海外名校学历,与乙登记结婚。半年后,乙发现甲的毕业证书系伪造。甲、乙之间的婚姻()。

A.无效B.有效C.因欺诈可撤销D.因重大误解可撤销

33.〔答案〕B

〔考点〕无效与可撤销的婚姻

〔解析〕根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根据《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只有胁迫的婚姻关系才属于可撤销的。排除ACD选项。欺诈而形成的婚姻关系,不属于无效及可撤销的婚姻,属于有效婚姻,故选B项。

{单2018.34}34.甲将汽车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乙并交付,后甲从乙处借回该车,并以16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同时办理了登记手续,但车仍由甲占有。乙得知后,要求甲、丙返还汽车、赔偿损失。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汽车归丙所有,乙的损失由甲赔偿

B.汽车归丙所有,乙的损失由甲、丙连带赔偿

C.汽车归乙所有,乙有权要求甲返还汽车、赔偿损失

D.汽车归乙所有,乙有权要求丙返还汽车、赔偿损失

34.〔答案〕C

〔考点〕动产交付与善意取得

〔解析〕规定《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物权法》第24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甲将汽车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乙并交付,乙基于交付获得汽车的所有权。动产的善意取得需要实际完成物权变动即交付,虽然丙是善意的,但是并没有完成交付,所以丙不能给与善意取得获得物权,因为汽车为乙所有,又因为合同的相对性,所以只能由甲承担赔偿。甲从乙处借回该车,所有权仍属于乙,甲又卖给不知情的丙,虽然办理了登记手续,但车仍由甲占有,没有交付给丙,丙无法通过善意取得取得汽车的所有权,所以汽车的所有权属于乙,并有权要求甲返还汽车、赔偿损失。C项正确。

{单2018.35}35.甲(13周岁)因考试成绩不理想将自己的书包扔掉。甲扔掉书包的事实属于()。

A.事件B.事实行为C.民事法律行为D.不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35.〔答案〕C

〔考点〕民事法律事实

〔解析〕事件是指与主体的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某种客观现象的发生。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主观上不一定具有发生、变更或消灭正常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但客观上能够引起这种后果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甲扔掉书包与其意志有关,排除A项,主观上具有消灭书包所有权的意思,排除B项。《民总》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排除D项。C项正确。

{单2018.36}36.2005年,甲立公证遗嘱,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留给儿子乙。后甲与丙结婚,生有一子丁。2008年,甲立自书遗嘱,指定前述房屋由丙、丁二人共同继承。2017年,甲去世。该房屋()。

A.应按照公证遗嘱由乙继承

B.应按照自书遗嘱由丙、丁共同继承

C.应由乙、丙、丁依照法定继承共同继承

D.属于甲和丙的共同财产,应当先析产后继承

36.〔答案〕A

〔考点〕遗嘱的效力

〔解析〕房屋为婚前财产,属于甲的个人财产,D项错误;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其他形式的遗嘱不得变更、撤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与自书遗嘱均有效的情况下,适用公证遗嘱,故选A,排除BC。

{单2018.37}37.甲、乙、丙三人按35%、55%、10%的份额共有一艘渔船,乙、丙二人均有意卖掉渔船,甲坚决反对。关于出卖渔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乙有权单独决定出卖渔船

B.乙、丙未经甲同意无权出卖渔船

C.乙、丙有权基于多数份额出卖渔船

D.乙、丙可以根据多数共有人同意出卖渔船

37.〔答案〕B

〔考点〕按份共有

〔解析〕《物权法》第97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故只有B项正确。

{单2018.38}38.除斥期间的适用对象通常是()。

A.形成权B.请求权C.支配权D.抗辩权

38.〔答案〕A

〔考点〕除斥期间

〔解析〕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在的期间,除斥期间届满的法律效力是实体权利(主要是形成权)消灭。除斥期间的使用对象通常为形成权。A项正确。

根据以下案情,回答39、40题。

甲与金科公司约定,甲委托金科公司为自己提供出借人的相关信息,甲在与出借人订立借款合同后向金科公司支付报酬。后根据金科公司提供的信息,甲从创富公司借款36万元并以其房产设定抵押,但一直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单2018.39}39.甲与金科公司之间的约定属于合同法中的()。

A.委托合同B.行纪合同C.居间合同D.技术咨询合同

39.〔答案〕C

〔考点〕居间合同

〔解析〕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本题甲委托金科公司为自己提供出借人的相关信息,甲在与出借人订立借款合同后向金科公司支付报酬,符合居间合同的特征。C项正确。

{单2018.40}40.甲与创富公司之间签订的房产抵押合同()。

A.有效B.可撤销C.效力待定D.无效

40.〔答案〕A。

〔考点〕合同的生效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甲与创富公司之间签订的房产抵押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只是不能设立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多项选择题:第41~5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多2018.41[21]}41.甲在街头摆气球射击摊,因向顾客提供的六只枪形物被鉴定为枪支,被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同时宣告缓刑。法院的做法符合()。

A.罪刑法定原则

B.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C.从旧兼从轻原则

D.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41.〔答案〕AB(?D)

〔考点〕刑法的基本原则

〔解析〕罪刑法定原则是指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不得定罪处刑。甲提供的枪形物被鉴定为枪支,违反国家有关枪支管理规定,持有枪支的行为,符合了刑法规定的非法持有枪支罪的规定,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定罪,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A正确。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甲因摆气球射击摊触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不大,承担的刑事责任不大,因此法院判有期徒刑的同时宣告缓刑,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故B选项正确。

我国在刑法的溯及力上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本题没有反映,排除C项。

主客观相统一是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主客观两方面的条件,并要求主客观两方面的有机统一。甲客观方面实施了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此处为应当知道),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定罪应该也体现了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因此D项也应当选(是否当选请参见大纲答案)。

{多2018.42[22]}42.下列选项中,应认定为自首中“自动投案”的有()。

A.在接受强制戒毒期间,主动向警方交代了自己抢劫杀人的事实

B.因形迹可疑被父母捆绑到派出所后,如实交代了自己杀人的事实

C.匿名报案后在事故现场接受询问时,向警方交代了自己交通肇事的事实

D.在涉嫌诈骗被取保候审期间潜逃,途中找警方交代了自己绑架他人的事实

42.〔答案〕ACD

〔考点〕自首

〔解析〕自动投案。含自动投案、视为自动投案两种情况,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出于本人的意志而向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代犯罪事实,并最终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裁判的行为。ACD均属于视为自动投案列举的情况,当选。犯罪嫌疑人被亲友采用捆绑等手段送到司法机关,或者在亲友带领侦查人员前来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并如实供认犯罪事实的,虽然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但可以参照法律对自首的有关规定酌情从轻处罚,排除B项。

{多2018.43[23]}43.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下列行为应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的有()。

A.使用伪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药品

B.长期以暴力手段强迫他人向自己贷款,赚取利息

C.以营利为目的,长期通过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

D.非法生产具备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供他人开设赌场

43.〔答案〕ACD

〔考点〕非法经营罪

〔解析〕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以非法经营罪处罚;以盈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以非法经营罪处罚;以提供给他人开设赌场为目的,违反国家法规,非法生产、销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备,以非法经营罪处罚。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以营利为目的,长期以暴力手段强迫他人向自己贷款,赚取利息,构成强迫交易罪。故本题选ACD。

{多2018.44[24]}44.下列聚众斗殴的情形中,属于“持械”的有()。

A.牵引恶犬参与斗殴

B.携带非法持有的枪支参与斗殴

C.在斗殴现场抢夺对方棍棒并使用

D.斗殴时使用事先藏匿在斗殴地点的砍刀

44.〔答案〕BCD(?C)

〔考点〕聚众斗殴罪

〔解析〕争议题目,查无相关司法司法解释,枪支及自带砍刀认定为聚众斗殴罪中结果加重犯中的持械没有问题,BD正确;恶犬一般不能认定为械,A项应该排除;争议比较大的是C项,在斗殴现场抢夺对方的棍棒,虽然使用,是否构成聚众斗殴罪中结果加重犯中的持械,主观恶性是否构成,尚待等待教育部答案。

{多2018.45[25]}45.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

A.以次充好B以假充真C.掺杂D.掺假

45.〔答案〕ABCD

〔考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解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量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故本题选ABCD。

{多2018.46[26]}46.甲、乙、丙设立一合伙企业。2014年8月,该合伙企业欠星月公司贷款36万元,同年10月,丙经甲、乙同意退伙,依约承担了15万元的合伙债务。2015年2月,丁经甲、乙同意入伙,并约定丁对入伙前该合伙企业所欠债务不承担责任。对该合伙企业欠星月公司的债务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有()。

A.甲B.乙C.丙D.丁

46〔答案〕ABCD

〔考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

〔解析〕合伙企业中,退伙人对退伙前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入伙对入伙前后的债务均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内部对于债务的约定,仅对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故甲乙丙丁对此债务均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ABCD项均当选。

{多2018.47[27]}47.下列选项中,无需登记即可发生物权变动的有()。

A.甲公司将其股权出质给银行

B.乙公司将其轮船的所有权转让给高某

C.丙公司通过拍卖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D.丁农户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钱某

47.BD

〔考点〕物权变动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226条第1款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因此股权出质须办理登记才能设立,A项错误。根据《物权法》第24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轮船的所有权转让,无需登记即可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但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B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第139条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因此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经过登记才能取得,C项错误。根据《物权法》第129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D项正确。

{多2018.48[28]}48.志愿者甲经常照顾孤寡老人乙。2015年3月20日,乙病故,遗嘱执行人丙告诉甲,乙遗赠给甲3万元和一套古籍。5月15日,甲明确表示拒绝接受古籍。5月18日,甲联系丙,表示撤销此前拒绝接受古籍的行为。5月28日,甲请求丙执行遗嘱,丙()。

A.应将3万元交付给甲

B.应将古籍交付给甲

C.无需向甲交付3万元

D.无需向甲交付古籍

48.答案〕CD

〔考点〕遗赠

〔解析〕《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甲在5月15日表示拒绝接受古籍,放弃古籍继承权,民事法律行为有效。5月18日甲对生效的行为不能单方撤销。5月15日、18日甲均为对3万元作出意思表示,5月28日要求执行遗嘱,超过2个月,视为放弃。因此,丙无需向甲交付3万元,也无需交付古籍。CD项正确。

{多2018.49[29]}49.甲公司与乙幼儿园签订空气净化器买卖合同,约定净化器的PM2.5去除率应达到95%,验收合格后付款。后乙幼儿园经甲公司同意将合同转让给丙幼儿园。丙幼儿园验收时,发现PM2.5去除率远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丙幼儿园有权解除买卖合同

B.丙幼儿园可以对甲公司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C.丙幼儿园可以请求乙幼儿园承担违约责任

D.乙幼儿园与丙幼儿园之间的转让合同有效

49.〔答案〕ABD

〔考点〕合同承受

〔解析〕合同承受又称意定承受,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其在合同中的债权债务全部或者部分移转给第三人。在合同承受中,第三人完全取代了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而成为新的合同当事人,原合同当事人一方完全退出合同关系。C项错误,排除。债权债务让与只要双方达成让与合意且经过甲的同意,即生效,D项正确。由于甲的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所以丙可主张违约责任;此合同的履行有先后顺序,先履行方的履行不符合约定,后履行方可主张先履行抗辩权,BD项正确。

{多2018.50[30]}50.甲将拾得的手表赠与不知情的乙,乙对该手表的占有属于()。

A.有权占有B.善意占有C.直接占有D.自主占有

50.〔答案〕BCD

〔考点〕占有的分类

〔解析〕依据是否具有本权,占有分为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有权占有是基于本权(所有权、他物权、租赁权等权利)的占有,无权占有是欠缺本权的占有。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乙不能取得所有权,A错误。依据占有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无权占有又可分为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自己的占有没有合法根据而占有。B正确。依据依占有人是否直接占有物,分为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直接占有即直接对物加以管领之占有,C正确。依据占有人是否具有所有的意思,分为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自主占有是指占有人以自己所有的意思而为之占有,D正确。

三.简答题:第51-5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简2018.51[32]}51、简述连续犯的特征。

51.答题要点: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或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其特征:

(1)实施数个犯罪行为。

(2)数个犯罪行为具有连续性。

(3)数个犯罪行为出于同一或概括的犯罪故意。

(4)数个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法律特征)

{简2018.52[31]}52、简述减刑的限度条件。

52.答题要点:减刑的限度,是指犯罪分子经过减刑以后,应当实际执行的最低刑期。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

(3)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不得少于15年,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

(4)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被人民法院决定对其限制减刑的,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

{简2018.53[33]}53、简述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

53.答题要点: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虽已成立,但是否生效尚不确定,有待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作出追认或拒绝的意思表示来使之有效或无效的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行为是一种允许事后补正的法律行为。

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确定基于以下不同法律事实:

(1)真正的权利人行使追认权,对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进行事后追认。追认是一种单方意思表示,无须相对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

(2)善意相对人行使撤销权,从而使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归于无效。

(3)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会因特定事实的出现而补正其效力。例如,无权处分行为中,无权处分人通过继承、遗赠、接受赠与等方式取得了所有权或处分权,则该无权处分行为有效。

{简2018.54[34]}54、简述表演者的权利和表演权的区别。

54.答题要点: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属于著作权的内容。

表演者的权利,属于著作权的领接权。表演者,包括演员、演出单位或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

表演者的权利和表演权的区别:

(1)表演者的权利属于领接权,表演权属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2)主体不同。表演者的权利主体是表演者,表演权的主体是作者。

(3)客体不同。表演者的权利客体是表演,表演权保护的客体是作品本身。

(4)权利内容不同。表演者的权利既包括人身权又包括财产权,表演权是财产权。

(5)权利的保护期不同。表演者的权利保护自表演开始50年,表演权作者是自然人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

四.法条分析题:第55-56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民法理论。

{法条2018.55}5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六条规定: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请分析“不能抗拒”和“不能预见”的含义。

55.答题要点:(1)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以行为人的意志为转移,行为人无法阻挡或控制损害结果的发生。如由于地震、自然灾害等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使其无法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

(2)“不能预见”是指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情况和发生损害结果当时的客观情况,行为人不具有能够预见的条件和能力,损害结果的发生完全出乎行为人的意料之外。

{法条2018.56}56.《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请分析:(1)哪些行为属于该条第一款所称的“处分该不动产的”行为?

(2)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该条第二款所称的“债权消灭”的情形?

56.答题要点:

(1)“处分该不动产的”是指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行为

(2)“债权消灭”的情形包括:买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被认定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或者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放弃债权的情形

五、案例分析题:第57-58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案2018.57}57.甲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第二年,甲得知李某欠朋友2万元赌债,遂于一天夜晚,伙同乙将李某堵在某宾馆房间内,甲殴打李某致其轻伤,并索要“赌债”。李某表示自己没有带钱。乙威逼李某给家人打电话,要求李某告知家人送3万元现金急用。第二天上午9时,李某的家人送来3万元现金,之后甲将李某释放。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甲、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2)甲、乙具有哪些量刑情节?

57答题要点:(1)甲乙构成非法拘禁罪和抢劫罪。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拘禁他人,按照非法拘禁罪处罚。甲和乙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拘禁李某,构成非法拘禁罪。乙威逼李某向家里打电话送来3万元,超过赌债的1万元,构成抢劫罪。

(2)甲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两年内再次犯罪,且再次犯罪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故成立一般累犯。甲殴打致李某轻伤,非法拘禁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应当按照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此外,甲和乙构成非法拘禁罪和抢劫罪,应当数罪并罚。

{案2018.58}58.2014年5月1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从乙公司购进5台空调、2个冰柜,货款总计60000元,从2014年10月起分四期按月支付,每期支付15000元。

2014年5月20日,乙公司将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交给甲公司。5月27日,赵某为甲公司安装空调,期间,赵某不慎将工具掉到楼下,将行人钱某砸伤。经查,赵某系丙公司派遣到乙公司的安装工人,且丙公司在派遣前对赵某进行了培训。

2014年10月,甲公司支付了第一期货款15000元,后一直未支付第二期货款。

请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本案中的买卖合同是否属于分期付款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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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交学院2019法律硕士(法学)招生简章
    外交学院是外交部直属的唯一一所重点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19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该专业学位研究生由外交学院著名教授和外交部条法司、商务部条法司、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涉外律师事务所、大型国企法务部等实务部门的资深涉外法律专家联合授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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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19年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非全日制)招生简章
    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院获悉,2019年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非全日制)招生简章已公布,如下2019年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非全日制)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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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19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全日制)招生简章
    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院获悉,2019年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全日制)招生简章已公布,如下2019年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全日制)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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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19年法律硕士(法学)(全日制)招生简章
    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院获悉,2019年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全日制)招生简章已公布,如下2019年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全日制)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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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19年法律硕士(法学)(非全日制)招生简章
    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院获悉,2019年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非全日制)招生简章已公布,如下2019年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非全日制)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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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2019年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法律硕士招生简章:专业学位说明如下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随着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深入发展,我国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社会管理等部门及行业,对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需求量骤增。为满足社会需求,湖南省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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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政法学院2019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从山东政法学院获悉,2019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已公布,如下:山东政法学院2019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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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考研专硕解析:法律硕士
    设置方案一、为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特别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改变法律高层次人才培养规格比较单一的状况,加快培养国家急需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在全面总结以往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并经专家充分论证,在我国设置并试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是必要的和可行的。二、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是具有特定法 ...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8-11-03
  • 深圳大学2019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非全日制双证)硕士招生信息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党政机关、各类事业单位、公检法、各类企业、律师等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深圳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授权批准的具有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资格的学校,是深圳市唯一本地高校法律硕士培养点。经过多年的发展,培养单位深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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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大学2019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非全日制双证)硕士招生信息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党政机关、各类事业单位、公检法、各类企业、律师等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实务型法律人才。深圳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授权批准的具有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资格的学校,是深圳市唯一本地高校法律硕士培养点。经过多年的发展,培养单位深圳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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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考研经验谈:中山大学法律硕士(法学)考研经验
    楼主工作考研,一战进入中山大学法律硕士专业,以高分被录取,备考期间积累了许多经验,也有一些复试失败的经验教训,特在此分享自己的考研经历和学习方法,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这篇经验贴我先总结学习方法(按照初试、复试的顺序),然后谈其他问题,内容比较多,希望大家能耐心读完。需要特别指出一点:每个人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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