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学位授予
3年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实习任务,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学费
学费为76000元。
学生须按学年交纳学费,其中第一和第二学年分别交纳30000元,第三学年交纳16000元。学费须在新生入学报到及每学年开学注册时交纳,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全部学费均由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统一收取。
七、奖学金和助学金
为了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依据《北京大学学生奖励条例》和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法律硕士研究生自第二学年起可以申请学校奖励和法学院接受社会资助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法律硕士研究生在就读期间将获得总额为26000元的助学金,即第一和第二学年在深圳就读期间每人每月可享受1000元助学金,第三学年回本部就读期间,每人每月可享受600元助学金,上述助学金标准均按每年十个月发放,具体由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实施。
八、住宿
学生在深圳研究生院就读期间,按深圳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安排住宿,具体安排及收费标准请见《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2007年研究生招生说明》(http://www.szpku.edu.cn)。
由于北京大学校本部住宿条件的客观限制,在校本部学习期间学校不提供宿舍。请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九、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办公室(法学楼5108室 邮编100871)电话:(010)62755028
北京大学法学院网址:http://www.law.pku.edu.cn/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网址:http://master.law.pku.edu.c
深圳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755-26035339
深圳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sz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红二楼2102室 邮编:100871)电话:(010)62751354、(010)62756913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rs.pku.edu.cn/zs/zs_s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