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简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坚持“以质为本,强调特色”的原则,顺应21世纪对高层次、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培养理论基础扎实、社会适应性强、具有创新精神,能够独立从事政府和涉外企业的经济政策研究,并能在激烈竞争和不断变化的国际市场上开拓进取的高水平专业人才。
200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预计在900名左右,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视报考情况确定,考生可参考2004年有关数据,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文件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在职人员;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者,须在报名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方可以本科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者,只能以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具有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六级证书(英语专业除外),复试时提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加试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全国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三)我校不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报名
1、200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将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先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凭网报编号、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照相和交费。具体情况待教育部通知,请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部主页。
2、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的报名信息务必准确、翔实,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成绩、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考生可任选报名考试地点,但必须在现场报名点参加考试。
四、入学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二)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及其相关说明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专业考试科目为:①政治理论100分 ;②外国语(英语或第二外语)100分 ;③基础课150分; ④专业基础课150分。
(五)初试时间为2005年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中旬,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部主页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并下载“复试通知书”。
(七)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校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质量情况,确定我校复试分数线。
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最低复试分数线。
对报统考考生提出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
对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提出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
对单考生参加复试的要求由招生单位自定。
招生单位一般进行差额复试。
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符合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被录取的考生,不得转其他学科专业录取;未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亦不得转到工商管理硕士专业、法律硕士专业录取。
(八)复试规则为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计划招生规模的120%左右。具体复试方式以及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确定。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
(九)复试报到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十)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五、体检
体检复试期间统一进行,新生入学时复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市体检中心或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六、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录取。
全日制非定向、非委培考生转户口(除北京地区散居户口外),调档,住校学习;定向、委培的硕士生以及非全日制攻读的硕士生,不调档,不转户口,不安排住宿。
七、学习年限
联考法律硕士的学制为3年。在职(不脱产)授课时间:每周五下午、晚上;周六上、下午。
八、调剂录取
1、我校各院系内各招生专业名额可根据生源情况相互调剂。
2、我校将努力帮助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及相关要求,而由于名额所限未能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联系第二志愿单位。
九、其他
(一)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三)有关参考书如购买不便,可与我校出版社读者服务部联系,电话:010 - 64492338
十、招生咨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生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及有关注意事项可在研究生部主页查询。
咨询电话:010-64492151;010-64495202(fax)
电子邮件:yzbtao@sina.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
邮政编码:1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