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4年我校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500名左右。
二、我校具有单考权,报考单独命题考试的考生可直接到我校研究生部招办报名。
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为非法律专业毕业的本科生和同等学力考生,考试方式为全国2004年法律硕士学位联考,时间同全国硕士生统考时间相同,录取类别原则上为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四、复试采用差额的方法,加大专业课考试力度并加试英语口语,复试一般采用笔试与口试结合或实践操作。录取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整体素质择优录取。
五、所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确切招生规模数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
专业代码 名称 考试科目
030180 法律硕士 ①101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或203日语
③398专业基础(刑法、民法)
④498专业综合(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
复试:行政法学 (限非法律专业考生报考,均为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
同等学力加试
①民事诉讼法
②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