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致考生
上海交通大学建于1896年,是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也是全国最早成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学科结构合理、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效益显著、精神面貌振奋、校园环境优美。学校现有一级学科授权点18个,博士点96个,硕士点154个(其中专业学位8个),博士后流动站22个,国家重点学科16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部委开放实验室12个。今年9月在校研究生将达14000余人,其中博士生3500多人。目前我校有两院院士22人,长江学者24人,博士生导师565人。先进的实验设施,浓厚的学术氛围,良好的就业前景,上海改革开放的地域优势以及学校设立的多种奖学金和“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制度,为研究生的全面成长创造了极其优越的条件。
二、报名条件
1、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历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报考(历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复试时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只能报考自筹或委培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2、报考单独考试人员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以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四年或四年以上,且思想政治表现好,业务能力强。此类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学科专业,不得调剂录取,必须报考原单位委托培养研究生(计划外招生)。
3、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毕业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者、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未获得毕业证书者。此类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英语四级(CET—4)证书(报考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的考生须提供英语八级证书),具有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课程成绩单。此类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在统考初试成绩合格后,还须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通知中注明。
4、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高考体检标准)。
三、报名方法、时间、地点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2004年10月1日至30日
报名和查询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信息网、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信息网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时间:2004年11月10至14日
地点:在上海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到上海交通大学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其中报名参加MBA联考和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到上海交通大学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手续:凭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四、考试科目、时间、地点
1、全国统考的考试科目为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其余的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时间由教育部在当年招生通知中规定。考试地点由报名点另行通知。
2、单独考试的考试科目为四门:英语由上海市组织命题,其余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统考时间相同,考试地点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指定。
3、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满分值各为150分。
4、复试:采取差额复试,以面试为主,辅以必要的笔试,原则上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各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加大复试比例。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院系根据各专业的培养要求,结合其它知识和能力的考核统筹考虑后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院系网页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计入总分,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其他
1、我校实行师生互选制,报名时请写明报考学院(系所)及专业,入学一个月内师生互选。
2、选择其它语种应试的考生,英语应达到CET4水平,复试须加试英语,录取后一律修读英语。
3、法律硕士考生在填写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时,“报考研究方向”一栏可以不填,“报考院系所代码”为190.
4、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一旦发现在学校期间有考试舞弊行为,取消录取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须持学士学位证书报到。
5、为帮助考生考前复习,我校已编写部分专业课考试大纲,考生可来函索取。
六、通讯地址: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030 Email:zhangy@sjtu.edu.cn
七、法律硕士考试项目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考试课程
030180 法律硕士 100人 101政治理论必选
201英语必选
398专业基础必选
498专业综合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