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5年山东大学法律硕士招生人数为200人,且仅含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两种类别,其它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含国家计划内非定向。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供参考,具体录取人数我校将根据各个专业的报录比及上线生数量作适当调整。
二、2005年学校接受两类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硕士研究生:一是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二是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后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并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前三位)或在公开出版(带cn号)的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二篇以上、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六门以上(须提交成绩单原件),成绩合格、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水平考试,且符合所报考专业具体要求者。法律硕士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报考。
三、报考法律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在山东大学报名点报考,在其它报名点报名无效,其他各类考生可在当地报名点报考。
四、对于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国内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复试合格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五、我校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用以奖励(或资助)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在校研究生。
六、初试、复试及加试科目参考书均由考生自备,我办不负责代购。辅导班事宜请向有关院(部、所、中心)联系,其它事宜可向有关院(部、所、中心)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七、法律硕士专业代码及考试科目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030180 法律硕士 200 ①101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98专业基础
④498专业综合
八、请考生关注山东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以获取最新的招生信息。
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山东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31- 8362892 8364334
E-mail地址:Yzb@s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