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2005年2月入学)
一、报考条件与招生人数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获学士学位),工龄满五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4年7月31日)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复旦大学计划招生300名。
二、报名手续、时间、地点
报考者须填写《200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此表可向复旦大学法学院办公室索取,也可在“学位中心”主页下载,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资格审查表的照片处加盖骑缝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与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一并交复旦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正式报名。
个人资格审查时间:2004年7月24、25、30日;集体资格审查时间:7月22日。
资格审查地点:复旦大学文科大楼107室(法学院)。
网上报名时间:2004年7月中下旬。
现场报名时间:2004年7月28日至31日。
现场报名地点: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指定地点(待定)。
三、考试科目、时间
政治理论、英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由复旦大学单独组织,考试时间、地点另定;其余3门全国联考。
全国联考时间:2004年10月23日、24日两天(考试地点由上海市学位办指定)。
四、学制、学费、学习方式
学制:3年;学费:12,000元/学年;学习方式:在职学习,每周占用一个工作日。
五、考试大纲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编写的《2004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6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