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为加快与国际法律教育接轨,满足社会对高级法律人才的需求而设立,主要培养有特定专业背景的高层次、宽基础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199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八所院校首批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从2000年开始,专业课实行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并只招收非法学专业考生。目前全国有39所高校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考生可以同时报考两所院校,在联考各校之间还可以调剂。由于历史原因,我国法律人才专业口径过窄、人才规格单一,加上招生方法及培养模式均不适于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难以满足现代化建设特别是政法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目前高质量的法律人才不足,尤其是社会急需的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更为缺乏,因此,法律硕士毕业生就业前景广阔。
考试科目:外语,政治,基础课(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基础专业课(刑法学、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