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从2000年开始,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不再允许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而只招收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毕业生(是否要求一定年限的实践经验,一般由各校自行确定)。
学校是否招收同等学历,一定要看各校的招生简章,许多院校是不招收专科,成人本科的。
本科同等学力者一般要求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毕业后工作两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或两年以上。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报考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只适用于具有两年以上实践经验的学生。
凡在高等学历教育期间学习以下13个专业的本(专)科毕业生,不得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2、哪些高校招收法律硕士?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创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加快与国际法律教育接轨,满足社会对高级法律人才的需求而设立的。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先后顺序,下列高校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1996年批准的第一批: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
1997年批准的第二批:厦门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
1998年批准的第三批:复旦大学、浙江大学、黑龙江大学、湘潭大学、四川大学、安徽大学、苏州大学、山东大学、郑州大学。
1999年批准的第四批:清华大学、辽宁大学、南开大学、山西大学、兰州大学、云南大学。
2003年批准的第四批:湖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海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烟台大学、贵州大学、河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江西财经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04年估计还得增加招生院校,但学校实力就不好说了!!
3、法律硕士的教学特点是什么?
法律硕士采用全日制脱产和非全日制不脱产两种学习方式,学制一般为二至三年―――教学方法各学校还在探索之中,下面仅是一个参考,代表着法硕培养模式的一个努力方向……
(1)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采取灵活多样的实践形式,着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培养。
(2)采用学分制。总学分不得低于45学分,其中必修课为30学分(今后总学分将予增加)。
(3)成立导师组,发挥集体培养的作用。导师组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有的学校有专门的导师)
(4)加强教学与科研、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与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
(5)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课不得低于总科目的80%.考核办法可以灵活多样,重在考查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和方法,减少对机械性记忆的考核。
(6)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要求,即应着眼于实际问题,面向法律实务,深入法学理论。论文的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重在反映学生运用所学习的理论和知识综合理解法律实务中的理论与实践课题的能力。论文形式可以多样,但论文应写作规范,论文评阅标准统一,论文的字数一般不少于2万字。
课程考试合格修满规定学分,且论文答辩通过者,可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4、法律硕士的培养内容是什么?
对法律硕士的培养主要围绕加强法律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方面,并贯穿于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职业能力包括法律职业思维方式和能力、法律职业行为方式和技能。培养的主要内容是:
(1)对各种社会现象(包括案例)能够自觉地运用职业思维和法律原理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2)较熟练地进行法律推理。
(3)熟练地把握各类诉讼程序,进行事实调查和取证。
(4)熟练地从事代理与辩护业务,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如法律咨询、谈判、起草合同)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与管理。
(5)有起草法规的一般经验。
以上内容融入在各门课程之中,通过课程教学、实践、专题讲座与研究等形式来培养,并注重这些技能的综合运用。
5、法律硕士的培养方式有哪些?
法律硕士的培养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1)计划内非定向培养:按国家招生计划录取,学生户口和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毕业后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学生选报志愿,学校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就业。
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公费,法硕是有公费的,人大以及吉大,以及几个政法院校都有比较多的公费名额,其它院校要么没有,要么只有少数几个名额。
(2)计划内定向培养:按国家招生计划录取,招生时定向单位、学生和学校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
(3)计划外委托培养:招生时委托单位、学生和学校三方签订委托培养合同,不转学生户口和人事档案,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承担,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委托单位工作。
(4)计划外自筹经费:招生时学生和学校签订合同,培养经费由学生自行承担,学生户口和人事档案将转入学校,毕业后由学生选报志愿,学校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就业。
除了要交费,无免费医疗外,与公费生在学习,文凭,就业等方面均没有任何区别。
6、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是什么?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尤其是全面实施党的十五大和宪法所确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我国各项事业必将纳入法治轨道。为此,政法部门及社会其他部门都急需一大批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部门培养具有良好的法律职业技能和法律职业道德的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是:……熟练运用法律术语,有娴熟的法律职业思维方法,掌握法律原理和知识,熟练运用法律技术——-信仰法治,恪守法律职业伦理,有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相关知识,熟练掌握1门外语以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达到胜任法律职业的任职要求。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目标是培养一大批既掌握本专业知识,又具备法律专业知识、能力和素质的高层次、基础宽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
法硕就业的主要去处与法学基本上是一样的,主要是公检法,国家机关,律所,企业法务部门,尤其去企业与国家机关,你的相关本科知识使得你的就业具有法学研究生所不具有的优势,因为法律毕竟是一门工具,在实践中都是需要运用到具体的部门中去的,要求你具有相关行业的基础知识,可以想象,一个连ISP为何物都不知道的人怎能做好电信企业的的法律顾问。需要强调的是法硕应当加强社会法律实践能力,真正成为应用型复合型人才,而不是徒有虚名。
至于与学术性研究部门,法硕是不具有优势的―――但我相信多数靠法硕的学生也不想区做学术―――除非他选择深造,继续读法学博士学位。
社会上包括一些用人单位对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存在模糊认识,有的甚至混为一谈,但二者有着本质区别。其不同之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招生条件不同。
报考法学硕士必须要求本科毕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者;法律硕士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的毕业生。本科同等学力者一般要求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毕业后工作两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或两年以上。这里的差别在于同等学力者可以报考法律硕士,而不能报考法学硕士,且法律硕士的报考者必须是原来没有学过法律的。
第二,考试试题不同。
法学硕士的考试试题根据报考专业的不同而不同;而法律硕士联考共有四门,政治理论(文科)、外语使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考试卷,专业卷(含刑法学与民法学)和综合卷(含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学、中国法制史)使用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联考试卷。
第三,教学方式不同。
法学硕士根据专业采取导师制,学生有相对固定的导师,在读期间可以得到导师的不断辅导,深入学习相关法律理论;而法律硕士不分专业,也没有相对固定的导师,学习的课程多为法律基础课,修满规定的学分,完成论文答辩,即可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第四,培养目标不同。
法学硕士专业很多,分为法理学、宪法学、法制史、刑法学、民商法学、行政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等专业,主要培养面向法律教学、科研和实务部门的专业型法律人才;法律硕士的知识结构特点为应用型和复合型,主要培养面向法律实用部门的通用人才。
目前网上存在许多许多法硕收到歧视的议论,客观的说,某些学校的确有,但不普遍,而且不是学校有意歧视,而是中国的法学教育大环境造成的,也与法硕自身的心态有关,法硕教育如何开展还出于初步的探索之中。象吉林大学,社科院等许多院校还是对法硕很重视的。
需要澄清的一点就是:许多同学认为不给配导师就是歧视,这是错误的观点。能不能学到知识提高自己,关键还在自己。多听法学的课,多听法律讲座,多泡图书馆,多与老师同学交流讨论。法硕的综合素质普遍较之法学研究生的高,我们要自己看得起自己,要有自信,但同时又要不断努力提高法律素质,补足自己的短处。
8、什么是法律硕士?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简称JM,这个简称是Juris Master的缩略语)是一种新兴的专业学位(我们常说的MBA,MPA均是专业学位),以培养高层次复合型的应用法律人才为目标。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依法治国对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1995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13次会议批准,设立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自1996年起,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等8所高校(可以说也是法学实力最强的8所法律院校,也是每年报考的热门院校)首批试点招收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从2000年开始,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不再招收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力),而只招收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毕业生,而且出题业由各校自己出题改为全国联考模式。采取这项措施,主要因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重要渠道,加大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重要任务。
应用性而非学术性是专业学位的本质特征,也是法硕的本质特征与存在的价值!!
9、法律硕士的种类有哪些?
法律硕士包括两种。
第一种是参加每年一月份全国39所(2004年数据,以后还要扩大招生院校,教育部目标是发展到50所)高校联考的法律硕士,招生对象为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力者—-注意:有些学校不招收同等学力,要仔细看各校的招生简章),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实行全国统考,两门专业课实行全国联考。录取类别包括计划内非定向(通常说的公费)、计划内定向、计划外委培和计划外自费,学习方式有脱产学习和不脱产学习,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这也是我的主要辅导对象。
第二种是参加每年十月份全国28所高校联考的在职法律硕士,招生对象为法律专业或非法律专业的在职法律工作者(应届生不能考),考试科目除政治由各校自行命题外,外语和三门专业课实行全国联考。录取后全部是委托培养,采取在职不脱产方式学习,毕业时只获硕士学位证书――――主要是已经在公检法司监狱的在职工作人员为了镀金而学习!!!。
10、2003年法律硕士联考的考试科目有哪些变化?
公共课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1)外语(英语、日语等);
(2)政治(文)。
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命题组命题,使用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外语和政治考试大纲。自2003年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科目有所变化,分为:
(3)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分值为150分(其中刑法75分,民法75分);
(4)综合基础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分值为150分(其中法理学60分,宪法学50分,中国法制史40分)。
专业基础课的内容如刑法分则、民法分论适当删减;适应法硕报考人数逐年激增并保证统一阅卷工作质量,专业基础课、综合基础课的题型结构再次进行调整。
将与选拔具有从事法律工作潜质和能力相关度高的科目纳入复试,2003年由各试点单位根据培养要求和年度上线情况自行安排。
《2003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司法部法规教育司制定。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第三版)》,将与《大纲》同期修订,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以后基本应该不会有太大变化——除非改变考试科目。
在备考中一定要注意:可以说,每个考上法硕的都是主要用前一年的《指南》,因为当年的出版太晚,而且变化一般不大(重点难点几乎是不变的),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解决增减的知识点。
11、2004版法律硕士考试样题变化情况
《2004年法律硕士联考指南及考试大纲》将于2004年11月10日开始发行,下面是关于此书和2003年版的对照:
科目2003年版2004年版一、专业课1、刑法部分单选题10×1 20×1多选题15×1 5×2不定项选择题15×1删除简答题2×5不变新增:辨析题2×5法条分析题1×5 1×10案例分析题2×10 1×15 2、民法部分判断题10×1删除单选题10×1 20×1不定项选择题10×1改为多选题5×2比较概念题3×5改为简答题2×5辨析题1×10不变法条分析题1×10不变案例分析题1×10 1×15
二、综合课单选题18×2 50×1(法理14宪法22法制史14)
多选题8×2 13×2(法理4宪法5法制史4)
判断题23×1删除简答题2×10 3×8(各一)
分析题3×10不变(各一)
论述题1×25 1×20(宪法)
12、本科为哪些专业的学生更适合报考法律硕士?
大致可以这样分:
1)、根据研究生报考中,文科主要考英语,理科主要考英语和数学的观点。法律硕士报考时占有优势的专业有:外语(包括英语、俄语、日语等小语种),还有双学历,其中有一门是法律专业;
2)、是毕业后很好就业,属于1+1大于2的论断,如:经济、国际贸易、金融、银行、保险、房地产、航空、医药等社会需求比较大的专业。其实学任何一种专业还在于自己学得精不精,以上观点只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13、请问39所院校中,哪些院校招收小语种考生?
主要招收小语种的学校如下:北大(英语、日语、俄语)、人大(英语、日语)、政法(英语、俄语、日语)、吉林大学(英语、日语、俄语)、山东大学(英语、日语、俄语)、苏州大学(英语、日语)、浙江大学(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武汉大学(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湘潭大学(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南政法(英语、俄语、日语)、西南财经大学(英语、日语)、贵州大学(英语、日语)、中国社会科学院(英语、日语、俄语)等。
具体的要及时查询最新的各校自己的《研究生招生简章》,防止政策有变,切记!!!!
14、法律硕士复习有什么指定教材及好的复习指导书?
最重要的是考试大纲和联考指南,因为它对考试而言针对性最强。一般来说,如果把指南掌握的比较熟悉,应该能过关。谁都不能承诺只读这些书就够了,考题的内容涉及到联考指南之外是很有可能的,而且要读懂指南本身久需要很多资料、书籍等来辅助。
15、考纲上的推荐教材是最权威的,但内容都与考纲不同,如人大的民法缺少知识产权法和继承法。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考纲上推荐的教材是参考教材(法学本科教材),谈不上是最权威的。最权威的是法典(法条:法律法规)。与考纲不同的不用看,只着重看与考纲相同的。具体的国家颁布的法律的变化与我们考试的内容相关的你要注意。其它间接相关的不必去关注。随着国家制定法的变化,但书本没来得及变的,原则上说这些含糊的内容或新近变革的是不会考的。除非他作专门的通知。比如说他要你关注某个时间段的法规,你就要多留意一下书上没有的它的变化。
16、听说法硕生出来找不到工作,因为学习的不够专,您怎么看?
两、三年的时间去完成四年甚至是超过四年的功课是很苦的。走入社会以后,既看个人对社会的感觉,又要看社会对你个人的评价。老实说法律硕士的就业比法学硕士更容易。因为法律硕士不分专业,面更广。同时具有法学专业不具有的优势,因为法硕是1+1大于2,如:原先专业与金融、证卷、保险、医药、银行、建筑、航空、贸易、经济等相关专业毕业后很好就业。
17、自己分析研究生全面收费
这本来不是一个问题的问题,却因为问的人太多了而不得不让我专门写一篇文章来介绍,代替你们分析——-你们在学校这个象牙塔待的都快失去自己对社会的一点点分析能力了。
听说05年没有公费了,真的吗?——-这就是学生问的问题
首先我要置疑的是:对于一个复习都还没有开始的学生,关心这个有必要吗?自找麻烦——自己又不会分析,听风就是雨。
1.上一届政府的教育产业化政策已经招来普通民众还有中央高层的一致反对;
2.学生是最不敢得罪的一个群体,尤其是大学生——没有谁希望再来一次6.4风波;
3.中国的还是发展中国家,没有钱的是大多数,有钱的是少数,这是国情,没有谁敢违背它做一个得罪千万人的决定;
4.胡锦涛这一届中央与政府的最大特色与资本就是亲民,这种直接得罪老百姓的事情现在没有这个打气候;
5.教育部主要领导都是大学校长出身,是真正的内行领导外行,不象某些部委让党务工作者来领导懂行的人,周济与吴启迪部长相信是理解学生的苦衷的。
退10000步讲,即时有哪个部长真要取消公费,那配套的措施必须出来,否则会天下大乱,也从根本上违背正义公平的标准,否则考试也不需要排名了——过线即可——反正公费取消了,再优秀也没有区别了!!
这些配套措施可能会是什么呢?
1.国家贷款制度
2.国家奖学金制度
3.企业和社会捐助制度
4.优秀生特别补助制度
5.设立科研补助基金等
6.勤工俭学制度
7.各种学费的缓、减、免制度
所以:最重要的是实力,要考上名牌院校,要有自己表现的机会,你是人才,就绝对不会让你读不起书的,你有实力,学校——社会——国家的钱会进入你的腰包的!!!!
举个例子:本科是改成收费了,但是也要看到,有很多学生却靠各种奖学金一样过得很好——他们的确很优秀!!!!
最新消息:上海05年开始试行研究生全面收费,相关配套法规与措施的出台正在研究中!!!
18、关于专科生等同等学力报考资格问题
同等学力考生怎样报考法律硕士
在历年法律硕士考试中,同等学力考生总是备受关注、比较特殊的一群人,各校对其报考有不同的规定。这里我将介绍部分高校招收法律硕士同等学力考生的条件和要求,希望帮助同等学力考生正确选择报考学校——-具体的情况各位考生一定要好好研读各校当年的法律硕士招生简章中之报考条件一项。
本科同等学力是指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但业务水平达到本科生毕业水平的生源。同等学力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基本要求是:
(1)大专毕业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一般学校规定自毕业时至录取年的9月1日)
(2)成人教育应届毕业生(由于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报考时,即每年的11月中旬,并没有取得本科学历,所以只能以同等学力的资格报考)。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4)党校学历的考生。
在国家基本规定的基础上,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攻读法律硕士的各校又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同等学力的考生规定更为严格的报考条件:如必须通过英语四级;发表过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此外,还在复试中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几门本科主干课程几乎是各校的通例。另外,有部分院校只招收本科考生,并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所以,同等学力考生,在报考前必须先通览一下各校的招生简章,选择合适自己的院校,再准备报考。
限于时间与精力我这里仅仅以03年的招生简章为例进行说明,在各校2003年招生简章中,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已经明确表示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法律硕士。明确不招收专科毕业的考生的学校是:A.辽宁大学;B.中国政法大学(只招收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生和往届非法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C.南开大学(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专升本考生必须拿到本科毕业证书才能以达到本科同等学力资格报考,含成人高考夜大和高自考);D.云南大学(学历为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含本科)以上,一般应有学士学位);E.厦门大学(限招非法律专业的本科毕业生);F.郑州大学(只招收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的非法律专业毕业生)。
对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法律硕士限制条件比较严格的学校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山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安徽大学等。所谓报考较严,是指一般需要考生具备大学四级甚至六级英语证书,或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数篇论文。比如,北京大学要求同等学力考生英语达到大学四级水平,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复试时加试两门大学主干课程;中国人民大学也要求同等学力考生英语达到大学四级水平,公开发表论文3篇以上,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提交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中山大学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已在省级学术杂志发表过两篇以上属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一篇,或获市厅级以上(含市厅级)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范围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且为主要完成人。
对同等学力报考法律硕士有一定要求的学校有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华东政法学院、浙江大学、西北政法学院等,所谓有一定要求是指,一般只要求有大学英语四级证书,而不需要在报刊上发表论文。
对同等学力报考法律硕士基本无特殊要求的学校有南京大学、山西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兰州大学、山东大学、苏州大学、四川大学等。所谓对同等学力报考法律硕士基本无特殊要求,是指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复试时加试本科主干课程外,一般只需要具备国家所规定的一般条件(即文章开始所列举的4类考生的基本学历条件和其他一般性条件),就可以报考,没有英语等级证书和发表论文等限制。
可见,对于05年的考生,如果自己属于上述之同等学力者(见本文第二段之四类),一定要事先仔细阅读各校的05年的法硕招生简章,至于复习,完全可以早日准备——-因为取消同等学力者报考法硕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要不拘一格选人才,而且招收法硕能给各校带来收入)。可以告诉大家的是:现在总的趋势是对同等学力报考法硕的限制逐渐放松,03年许多原来不招收同等学力的院校在04年就放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