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的法律硕士(非法学)大纲已于2015年9月18日公布,新大纲涵盖了2016年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试方向、考查重点,新东方在线专业课教研团队通过2016年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大纲与2015年的大纲之间的变化进行详细分析,帮助同学们更好更快的掌握到2016年考研的复习重点,及时的规划出自己的复习思路和方法,高效地进行复习,最终取得理想的成绩。
2016年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大纲总体变化情况见下表
科目 | 2015年大纲考查要求 | 2016年大纲考查要求变化 | |
刑法学 | 第三章 | 第四节 五、单位犯罪的主体
单位犯罪的概念、要件、处罚 |
修改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单位犯罪的概念、要件、处罚和责任人员的认定” |
民法学 | 第十四章 | 第二节 五、最高额抵押 | 修改为“五、特殊抵押
最高额抵押;动产浮动抵押” |
法理学 | 第十三章 | 第四节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 修改为“第四节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法治体系” |
第四节 四、依法治国方略以及实施
依法治国的必要性;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
修改为“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意义、目标与原则
全满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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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增加“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与依法治国根本任务
完备良善的法律规范体系;公正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科学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充分有力的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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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 | 第一章 | 第四节 增加“三、宪法规范的类型” | |
第二章 | 第二节 一、宪法解释概述
宪法解释的概念;宪法解释的分类;宪法解释的体制。 |
修改为“一、宪法解释概述
宪法解释的概念;宪法解释的方法;宪法解释的体制” |
总结上表,2016年的法律硕士(非法学)考试大纲在2015年考试大纲的基础上有稍微的变动。
刑法学增加了对单位犯罪的考察范围,增加了对单位犯罪责任人员认定的考察,考生要格外注意。
民法学仅增加了动产浮动抵押一个考点。
法理学变化最大,主要包括一下几个方面:一是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标题改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法治体系”。标题的变 化也标志着法理学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法治体系的重视,这应当引起考生的关注。二是增加了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的 考察。三是第十三章第四节增加了一个知识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与依法治国根本任务,具体知识点包括:完备良善的法律规范体系;公正高效的法治实 施体系;科学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充分有力的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任务。宪法学第一章增加了对宪法规范类型的考察;第二章删除了对宪法解释的 分类的考察,改为考察宪法解释的方法。中国法制史相对于2015年考试大纲则没有变化。
2016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的考查目标与试卷形式仍然没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