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内容范围
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间人体关系、财产关系法律规范的总和;商法是关于商主体从事营利性商行为法律规范的总和。
考生应了解和熟悉民商法基本理论,知晓民商法基本制度,了解中外民商法发展历史及学科内容拓展状况。考生应具备较好的理论思维能力、分析能力、科研能力。
二、试卷结构
三、参考书目
作者 | 书名 | 出版社 | 出版时间 | 版次 | 备注 |
王泽鉴 | 《民法总则》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09 | | |
季立刚 | 《民国商事立法研究》 | 复旦大学出版社 | 2006 | | |
李世刚 | 《法国新债法:债之渊源(准合同)》 | 人民日报出版社 | 201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