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注释:
1、各院(系)在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的生源充足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向上调整本单位复试分数线,具体以各院(系)通知为准。
2、有关优惠照顾条件(如果符合多项条件,只按最大幅度进行,不累加):
(1)满足教育部针对“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村官项目”等相关优录规定的考生(需本人在3月7日前向南京大学研招办提交书面证明材料),可以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执行该计划的分数线,没有纳入该计划、但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即5个自治 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须提交当地民族事务委员会的证明及核验身份证原件),原则上总分降分不 超过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