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划定相同的分数线。
3.根据我校一志愿上线人数,除以下专业外我校的复试分数线原则上采用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专业学位类)》A类分数标准。
序号 | 招生学院 | 招生专业 | 复试分数线 | 类型 |
1 | 哲学学院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315分 | 学术学位 |
2 | 法学院 | 刑法学 | 330分 | 学术学位 |
3 | 法学院 | 民商法学 | 341分 | 学术学位 |
4 | 教育科学研究院 | 教育经济与管理 | 346分 | 学术学位 |
5 | 东语学院 | 日语语言文学 | 361分 | 学术学位 |
6 | 东语学院 | 亚非语言文学 | 385分 | 学术学位 |
7 | 历史文化旅游学院 | 中国史 | 335分 | 学术学位 |
8 | 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 | 无机化学 | 306分 | 学术学位 |
9 | 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 | 分析化学 | 330分 | 学术学位 |
10 | 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 | 有机化学 | 321分 | 学术学位 |
11 | 政府管理学院 | 行政管理 | 348分 | 学术学位 |
12 | 经济与工管理管理学院 | 会计 | 191分 | 专业学位 |
13 | 信息管理学院 | 图书情报 | 187分 | 专业学位 |
4.一志愿上线考生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可进行合格复试。一志愿上线考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进行差额复试。一志愿上线考生充足时,一志愿上线生源数不足招生计划的130%时,全部考生参加复试;一志愿上线生源超过130%的,差额复试的比例不低于130%。
5.申请黑龙江大学“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单项成绩(任一统考科目单科成绩或初试总分)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分数要求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单科成绩和初试总分不能同时低于国家线。
6.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