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专业课笔试(闭卷,占复试成绩的40%)
各一级学科应根据《2017年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指定的复试科目组织命题、阅卷。重点考核: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满分为100分。
2.外语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
听说方式进行,由各一级学科单独组织。满分为100分。
3.综合素质面试(占复试成绩的40%)
可采用口试、笔试和实验操作等形式。主要考核学生的治学态度、知识结构、实践能力、专业潜力、心理素质等。满分为100分。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考生须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二、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复试规定,制定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2、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审查考生材料、确定拟复试名单。
3、组织安排好复试工作,并负责监督指导复试小组工作。
4、对学科复试小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5、负责组织本单位英语及专业课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的命题、考试、评卷和综合测试及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等。
6、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7、确定本专业复试的笔试科目、笔试试题、面试方案
8、根据各学位点考生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复试内容与安排
时间 | 地点 | 科目 |
3月21日3-4节 | 东配楼201 | 英语 |
3月21日6-7节 | 东配楼201 | 专业笔试 |
3月21日8-9节 | 东配楼201 | 同等学历加试 |
3月22日3-4节 | 东配楼206 | 马原综合面试 |
3月22日3-4节 | 东配楼208 | 马化综合面试 |
3月22日3-4节 | 东配楼215 | 思政综合面试 |
四、成绩计算和录取
1.复试后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原则上按初试总成绩占60%,复试总成绩占40%的比重相加组成。
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其中: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2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各一级学科可根据招生专业特点适当调整初试和复试成绩所占比例,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后执行。
2.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A复试总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B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者;
C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D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E体检不合格者。
3.拟录取名单: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于2017年3月28日前,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