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考核成绩应量化,技能测试及综合素质考核应有较明确的等级结果。要切实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
5、坚持统一标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录取规模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我院2019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各学科和生源情况,确定各学科的录取规模。
三、调剂工作
1、调剂分数线要求
我院调剂专业分数线统一为:政治35分、英语35分、体育综合105分、总分270分。
2、调剂专业要求
我院2019年接收调剂的专业有:体育教学045201(非全日制)、运动训练045202(非全日制)。其他专业均不接收调剂,具体缺额见研招网调剂系统。
所有调剂专业接收初试外语为英语1或英语2、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调剂生。
3、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及注意事项
我院根据国家规定,调剂系统于2019年3月20日开放。我院未设预调剂及书面申请预约等形式,均以调剂系统接收到的调剂申请为准。
第一批调剂申请定于3月25号上午8时暂时关闭调剂系统后统一处理。我院会综合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等因素,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发送复试通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内发送复试通知3小时内未确认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依次递补。如调剂人员不足,将视情况再次开通调剂系统。如考生在此期间无法等待结果,根据国家规定,调剂系统24小时后会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选择其他院校调剂。
四、复试工作
1、复试资格基本线
序号 | 学位类型 | 专业 | 达国家线人数 | 招生指标 | 建议复试分数线 | 复试人数 | |||
英语 | 政治 | 专业课 | 总分 | ||||||
1 | 学术型 硕士 | 体育人文社会学 | 34 | 12 | 35 | 35 | 105 | 329 | 18 |
2 | 体育教育训练学 | 15 | 11 | 35 | 35 | 105 | 270 | 15 | |
3 | 民族传统体育学 | ||||||||
4 | 运动人体科学 | 21 | 10 | 35 | 35 | 105 | 290 | 15 | |
5 | 运动康复学 | 8 | 5 | 35 | 35 | 105 | 285 | 8 | |
6 | 专业型硕士 | 118 | 69 | 35 | 35 | 105 | 270 | 118 | |
7 | 非全日制专业硕士 | 22 | 75 | 35 | 35 | 105 | 270 | 22 | |
8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 3 | 5 | 27 | 35 | 105 | 270 | 3 |
2、复试内容
(1)报考资格审查。复试前必须进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审查条件以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除审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审查考生《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查不具备教育部和我院规定报考资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信念、思想表现、工作及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思想政治考核表须由考生毕业学校、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盖章。思想政治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专业笔试。笔试主要是专业综合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应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本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统一闭卷考试,单科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参加复试科目专业笔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4)英语复试。英语复试为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不参加英语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英语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专业面试。面试主要内容包括:1)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2)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3)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4)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5)特长与兴趣;6)身心健康状况。
具体要求:
①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应少于10分钟;
②每个复试小组评委一般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评委名单于专业面试前现场抽签确定;
③复试小组评委须现场独立评分;
④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⑤每个复试小组须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记录形式为录音和录像),并于复试工作结束后立即报研究生部保密室保存5年;
⑥不参加专业面试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技能测试。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和专业学位体育教学、运动训练专业领域的考生须进行运动专项基本技能的测试。技能测试全程录音及录像,结束后交研究生部保密室保存5年。
(7)体格检查。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成绩计算办法
(1)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加权和,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复试成绩的计算
①“运动人体科学”、“体育人文社会学”和“运动康复学”专业复试成绩为面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英语测试成绩的加权和。
其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面试成绩×50%+专业课笔试成绩×40%+英语测试成绩×10%。
②“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和专业学位体育教学、运动训练专业领域的复试成绩为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和英语测试成绩的加权和。
其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面试成绩×30%+专业课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英语测试成绩×10%。
五、录取工作
1、执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按比例综合评定,并结合考生平时成绩和现有成就、发展潜力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2、复试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原则上不予录取。
3、学术型按二级学科分别排序录取,专业学位按考生总成绩排序,由高向低顺序录取。
4、总成绩相同者以复试成绩高者为先,复试成绩仍然相同者以初试总成绩高者为先。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科目均须在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否则不予录取。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采取面试与档案调查等形式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我校运动康复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及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1、复试工作时间表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负责 | 地点 | 备注 |
3月29日 星期五 | 8:00-11:30 | 全日制专业型复试考生报到 | 研究生部 | 少体校会议室 | 资格审查 |
14:00-15:00 | 考生集中 | 研究生部 | 教学实验楼阶一教室 | 校内调剂事宜 | |
15:00-17:00 | 专业课笔试 | 研究生部 | 教学实验楼阶一、二、三教室 | 具体考场安排见教学楼公告 | |
3月30日 星期六 | 8:30-16:30 | 面试、技能测试(英语测试) | 研究生部 | 见下表 | 专业理论、综合素质、创新精神与能力 |
3月30日 星期六 | 14:00-16:00 | 学术型、非全日制复试考生报到 | 研究生部 | 少体校会议室 | 资格审查 |
3月30日 星期六 | 18:00-20:00 | 专业课笔试 | 研究生部 | 教学实验楼阶一、二、三教室 | 具体考场安排见教学楼公告 |
3月31日 星期日 | 8:30-16:30 | 面试、技能测试(英语测试) | 研究生部 | 见下表 | 专业理论、综合素质、创新精神与能力 |
2、面试、技能测试地点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1 | 面试 | 3月30日3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 教学实验楼1401-1406 | 侯考室:阶四 准备室:1501 测试室:1401-1403 |
2 | 田径、游泳、高尔夫 | 3月30日3月31日 上午8:30- | 体育馆、 中央田径场 | |
3 | 健美操、体操、体育舞蹈、武术、跆拳道 | 3月30日3月31日上午8:30- | 健美操馆 | |
4 | 篮球、排球、足球 | 3月30日3月31日下午13:30- | 体育馆 中央田径场 | |
5 | 乒乓球、羽毛球、网球 | 3月30日3月31日 下午13:30- | 北乒羽馆 教学网球场 | |
注:由于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以及专业学位的体育教学和运动训练方向均要进行专项技能测试,人数较多,所以面试和技能测试分上、下午进行。上午参加技能测试的考生,下午参加面试,上午面试的考生,下午参加技能测试。
3、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4月4日公布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公示;
4月8日—4月13日报送拟录取库;
4月15日—20日院研究生部审核拟录取名单,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6月根据教育部批复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其他
1、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
2、督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实行信息及时公布制度。
4、实行复议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受理考生的投诉和申诉。
本办法由南京体育学院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4755772 办公地点:教学实验楼二号楼二楼
学校监察处监督电话:84755159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