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学院主要领导、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的研究生复试环节的领导和组织工作。
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要主动回避。参加复试的教师不得给予考生辅导或提供任何与复试有关的资料。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
二、参加复试资格条件
1.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东北电力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为拟录取人数的120%,按初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复试人选。
2.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经学院统一组织的资格审查。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三、复试工作
1.复试时间:2019年 3月26、27日
2.复试资格审核
考生应在规定日期时间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办理复试相关事宜。进行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2)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一份(有效期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3)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一份(有效期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造成学历学籍信息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还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证明);
(4)本科成绩单(专升本考生须携带专科和本科成绩单),应届生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往届生可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或档案部门复印原件并盖章(注:需要在成绩单上加盖红章,复印章无效);
(5)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一份(有效期截止时间为5月31日);成人应届高校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
(6)2019年东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政审表(见附件);
(7)其它获奖及证明材料。
3.复试内容
(1)面试(100分)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综合能力面试(80分)
②外语测试(含听力和口试,20分)
(2)专业课测试(笔试)
专业笔试科目见《东北电力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报考专业对应考试科目,所选科目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闭卷,笔试,考试时长2小时,卷面满分150分。
(3)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报考会计硕士(125300)考生必须参加)
报考会计硕士(125300)考生需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大纲同初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闭卷,笔试,考试时长2小时,卷面满分100分。
4.复试成绩和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1)报考0808Z1电力经济与管理、085239项目管理、120201会计学、120202企业管理、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
复试成绩 = 面试(100分) + 专业课测试(150分)
总成绩 = ( 初试成绩 ÷ 5 ) × 0.5 + 复试成绩 ÷ 5
(2)报考125300会计:
复试成绩 = 面试(100分) + 专业综合笔试(120分)+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30分)
总成绩 = ( 初试成绩 ÷ 3 ) × 0.5 + 复试成绩 ÷ 5
5.体检工作
体检在校医院进行,体检结果按有关规定处理。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体检费用由校医院按照规定收取。
6. 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应主动说明,并必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闭卷),满分150分,90分及以上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有任一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考生的复试全程负责。
四、录取工作
1.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复试完毕后由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发布公示,考生应尽快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网上确认”,对不及时确认的考生我校将收回录取名额。
2. 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将在6月中旬统一寄递发放录取通知书,请考生继续关注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五、其它未尽事宜,由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东北电力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政审表
经济管理学院2019级研究生复试日程安排
日期 | 时间 | 项目 | 地点 |
3月26日 (星期二) | 8:00-11:00 | 体检(注意:体检前空腹) | 老校区校医院 |
8:30-11:00 | (1)报到,资格审查。请考生一定认真按要求提前准备好所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2)申报复试科目、核对信息 (3)交费 | 新校区 三教D202 | |
13:00-17:00 | 面试 | 考生需要在12:50前持身份证到等待室参加抽签,并按工作人员要求和指令参加面试 | |
3月27日 (星期三) | 8:00-10:00 | 专业课测试(笔试) | 考生需持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按监考教师要求和指令参加笔试 |
10:05-12:05 |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报考会计硕士考生参加) | ||
13:00-15:00 | 同等学历加试科目1(同等学历考生参加) | ||
15:05-17:05 | 同等学历加试科目2(同等学历考生参加) |
注:面试等待室、笔试考场地点在考生报到时统一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