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市教委了解到,近期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北京地区高校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54个,共29个专业学位类别,其中市属高校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7个,共19个专业学位类别。至此,北京市各高校共有299个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点,38个专业学位类别。
据了解,2010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部分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决定在我国设置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警务、应用心理、新闻与传播、出版、文物与博物馆、城市规划、林业、护理、药学、中药学、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等19个硕士专业学位。(记者 徐 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