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师范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发布
喀什师范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喀什师范学院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所属的一所多民族、多学科、多形式的高等师范院校,是新疆南疆唯一的一所高等师范院校,也是祖国最西部的大学。
学院的前身是1962年建校的新疆喀什师范专科学校,是新疆创办的最早的高等师范院校。1978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喀什师范学院。2003年6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学院获得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资格,开始承担硕士研究生培养任务,开启了学院办学历史的又一个新纪元,使我院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兼有研究生教育,文理并重,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办学格局。从建校到1979年底的17年间,学院是自治区5所高等院校(新疆大学、新疆工学院、八一农学院、新疆医学院、新疆喀什师范专科学校)中唯一的一所高等师范院校,在新疆教师教育和民族教育中,承前启后,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学院所在地喀什市是新疆唯一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是国家优秀旅游城市,也是我国最西部的城市。喀什周边与巴基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吉尔吉斯斯坦、印度等5个国家接壤,边境线长888公里,具有“五口通八国,一路连欧亚”的独特区位优势,是祖国向西开放的重要门户。2010年5月,中央新疆工作会议上中央正式批准喀什设立经济特区。
喀什全称“喀什噶尔”,含义为“玉石般的地方”,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早在西汉时,喀什就是驰名中外的国际商城,著名的古丝绸之路在这里交汇,喀什被誉为“丝路明珠”。不朽的维吾尔古典名著《福乐智慧》的作者玉素甫•哈斯•哈吉甫就诞生在这里。这里还是世界语言学名著、第一部《突厥语大词典》的编纂者麻赫穆德•喀什噶里的故里,是维吾尔音乐瑰宝——木卡姆的发源地,是极富传奇色彩的香妃的故乡。这里有闻名伊斯兰世界的全国最大的伊斯兰教礼拜寺——艾提尕大清真寺。沙皇俄国曾在这里建立领事馆,英国曾在这里建立总领事馆,瑞典基督教行道会曾在这里设立代办处,历史文化积淀十分深厚。悠久的历史文化,东西交汇的地缘战略地位,使喀什闻名遐尔,享誉中外。
喀什师范学院是一所集文、理、法、教育、工、管相结合的多学科的现代化高等学校。现有中国语言文学一个硕士一级学科,有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文艺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古典文献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11个硕士二级学科。有南疆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与保护研究中心、南疆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和南疆双语教育研究中心。有《喀什师范学院学报》民汉两种学术期刊。有法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文学)、历史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小学教育(文科方向)、汉语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维吾尔语)、英语、俄语、教育学、学前教育、音乐学、美术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小学教育(理科方向)、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应用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环境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等31个本科专业,现有在校生11000余人。
学院教学机构有人文系、法政系、语言系、数学系、物理系、生命与环境科学系、信息工程技术系、体育系、艺术系、教育系、汉语教学研究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和成人教育学院、网络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学院现有教职工972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708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212人,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的257人。学院教学科研成果丰硕,主持并完成多项国家、自治区级科研项目,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2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有“维吾尔现代文学史”、“力学”、“分析化学”、“数学分析”、“中学物理课程与教学论”5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
学院有着良好的办学条件,较为完备的教学设施和先进的教学手段。拥有藏书90余万册的图书馆、现代化的标准运动场、功能齐全的实验室。学院占地430余亩,校园环境幽雅,绿树成荫,景色怡人,是莘莘学子学习、生活的理想场所。
自2002年4月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做好对口支援新疆高等师范学校工作的通知》和2005年教育部决定实施“援疆学科建设计划”以来,华中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山东大学、天津大学等高校先后对口支援喀什师范学院;目前我院借着上海、山东、广东和深圳对口支援喀什地区的机遇,先后和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等高校签订了对口支援协议,为喀什师范学院的发展提供了新机遇,搭建了新平台。
在近50年的发展历程中,在各族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学院形成了“民汉合校、艰苦朴素”的传统和“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成为新疆特别是南疆各族人民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的缩影,先后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光荣称号,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光荣称号。改革开放以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学院各项事业得到了蓬勃发展,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办学规模实现了由千人到万人、办学层次实现了由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跨越发展,师资队伍的力量不断增强,结构趋于合理,学科和专业布局日趋完善。广大教职工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秉承“扎根边疆、团结奋斗、勤奋学习、为人师表”的校训,发扬“胡杨般坚韧、红烛般奉献”的学院精神,以鲜明的办学特色和优良的校风、学风,为新疆尤其是南疆培养了5万余名中等学校教师和各类专门人才,在新疆尤其是南疆的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当前,随着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召开、喀什经济开发区的设立、新一轮对口援疆工作的深入开展,使我院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作为新疆南疆唯一的高等本科师范院校,学院责无旁贷地应为南疆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稳疆兴疆、富民固边”战略做出突出的贡献,发挥特殊的作用。学院将紧紧抓住这一历史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团结拼搏,开拓进取,坚持立足南疆,面向全疆,培养高水平合格人才,为开拓我院各项工作的新局面,为新疆特别是南疆培养更多更好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努力奋斗。
二、培养目标
喀什师范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爱国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下列四种类型考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笔试)两门报考学科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的2012年9月1日)。
(2)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四)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报名办法、现场确认及考生资格审查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一)网上报名
1、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时间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yz.chsi.cn/(教育网)、http://yz.chsi.com.cn(公网)。
2、考生(含推免生)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3、考生提供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必须保证在2012年9月前真实有效,若有变化请及时和我处联系。
(二)现场确认
1、 已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报名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和照相。
2、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以http://yz.chsi.cn/(教育网)或http://yz.chsi.com.cn(公网)上公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3、现场确认程序:
(1)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在职人员持工作证和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和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其他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已交费者现场采集照相,报名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打印考生信息表,考生校对无误后自己保留一份,复试时需交给我处。
(三)考生资格审查
1、 考生网上报考信息经我院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复试时我院将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2、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以教育部规定的时间为准。
(三)初试地点:在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确定的初试地点考试。
(四)初试科目:见我院的《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思想政治理论、外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余专业课由我院自行组织命题。
(六)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六、录取
(一)统招考生: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自主择业。
(二)委托培养:培养费(8000元/年)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三)自筹经费:培养费(6000元/年)由本人负担,毕业后自主择业。
(四)住宿费1000元/年。
七、学制
我院仅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学制三年。
八、学院相关信息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喀什师范学院
单位代码:10763
地址:新疆喀什市学院路29号
邮编:844006
网址: www.kstc.edu.cn
联系部门:喀什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998—2892892 2892931 2892930 2892915
联系人:于老师、卢老师
E-mail:xjksyj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