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扬州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说明发布
扬州大学接收校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说明
一、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二、申请办法:
1、有意者可在扬州大学研究生处(院)主页(网址)上查阅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选择招生学院及学科、专业(学术型推荐免试研究生)或类别、领域(专业学位推荐免试研究生),并及时打印、复印(统一用A4纸)有关申请材料,于9月25日前寄(或送)达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
1、扬州大学接受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从我校研究生处(院)网页下载)。因申请者所在学校推荐部门暂时不能盖章的,可以先由院(系)签署意见,复试时将所在学校推荐部门同意推荐的证明带来,否则申请无效。
2、两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格式不限)。
3、大学期间课程成绩表(教务部门盖章);
4、其他证明自己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均须加盖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a。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证明复印件;
b。获奖证书复印件;
c。在公开发行的刊物、学术论文、出版物复印件。
四、其他:
1、我校对申请人材料评审后,于2011年9月30日前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申请者参加我校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10月14日前,具体时间、地点、内容以我校相关学院通知为准。我校对体检(到我校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合格、复试合格的申请者发接收函(寄给申请人所在学校推荐部门)。
2、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并被我校接收的同学须到本人所在学校推荐部门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于10月25—31日进行网上报名(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11月10—14日在本人所在学校所属的省级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拍照、确认信息,未成功办理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3、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联系部门: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邮政编码:225009
联系电话:0514-87979213(兼传真)
扬州大学研究生处(院)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