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内容如下:
2015年我校预计招收全日制科学学位研究生700余名,专业学位研究生500名左右(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指标为准)。
一、统考硕士生报考条件
(一)本科生报考条件
1.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二)同等学力报考条件
1.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 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条件为: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成绩(6门以上合格成绩)或在省级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4.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公共管理硕士(MPA)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推荐免试硕士生条件
1. 推荐免试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
(1)基本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者,经本人申请、推免复试后方可获得推免资格:
①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②无违法违纪记录,能达到学士学位授位条件;
③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达5.5分及以上(外语为小语种的申请者必须达到同等水平);
④在读期间必修课平均成绩排名居于本专业前20%且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居于本专业前30%,并具有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直推条件
①达到基本条件前三条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可直接获得推免资格:
A.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或被评为学校优秀学生标兵;
B。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SCI、SSCI、E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②达到基本条件前三条要求,同时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均居于本专业前50%,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可直接获得推免资格:
A。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CSCD、CSSCI、ISTP、AH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者;
B。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含“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国家级奖励,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三等奖排名第一。
(3)破格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请、经推免复试后方可获得推免资格:
①达到基本条件前三条要求,且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CSCD、CSSCI、AHCI、ISTP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②达到基本条件前三条要求,同时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均居于本专业前60%,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或以第二作者在本学科CSCD、CSSCI、AHCI、ISTP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B。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含“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国家级奖励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四,三等奖排名前三;省(部)级奖励特等奖排名前三,一等奖排名前二,二等奖排名第一;
C。获得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者;
D。参加全国一级专业学会或省(部)级及以上组织的大学生数学建模等专业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
E。主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项目;
F。综合素质及其他科研、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业绩突出者。
2. 推荐免试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基本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者,经本人申请、推免复试后方可获得推免资格:
①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②无违法违纪记录,能顺利获得学士学位。
③在读期间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均居于本专业前50%。
(2)直推条件
①达到基本条件前两条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可直接获得推免资格:
A。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或被评为学校优秀学生标兵
B。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CSCD、CSSCI、AHCI、ISTP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者。
②达到基本条件前两条要求,同时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均居于本专业前60%,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A。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获得者;
B。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的核心学术期刊或以第二作者在本学科CSCD、CSSCI、AHCI、ISTP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者;
C。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含“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国家级奖励,一等奖排名前六,二等奖排名前四,三等奖排名前二。
(3)破格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请、经推免复试后方可获得推免资格:
①达到基本条件前两条要求,且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的核心学术期刊或以第二作者在本学科CSCD、CSSCI、AHCI、ISTP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者。
②达到基本条件前两条要求,同时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均居于本专业前70%,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A。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B。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含“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国家级奖励一等奖排名前八,二等奖排名前五,三等奖排名前三;省(部)级奖励特等奖排名前五,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
C。参加全国一级专业学会或省(部)级及以上组织的大学生数学建模等专业比赛,获得三等奖以上者;
D。主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或省级项目;
E。综合素质及其他科研、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业绩突出者。
3. 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取得了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资格。
学校地址:
雅安校区: 雅安市雨城区新康路46号 邮编:625014
成都校区: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 邮编:611130
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电话:0835-288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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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835-288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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