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详情如下:
新乡医学院位于太行山麓、黄河之滨的牧野名城新乡市,是河南省属普通本科院校,也是河南省目前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西医本科院校。学校占地面积 1868亩,校舍建筑面积95.96万平方米,校园风光优美,环境宜人。199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我校 研究生教育取得了明显进步和发展,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培养质量日益提高。我校拥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心理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等六个一级学科 授予权(覆盖50多个硕士二级学科学位点)和临床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公共管理4类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其中生物学、公共管理、心理学是国内医学院校开 设相关专业研究生教育较早并为数不多的院校之一,生物医学工程是河南省唯一一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可授予医学、理学、教育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硕士学 位。形成了以医学为主,多门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格局。
学校教学科研实力较为雄厚,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2.3亿元,纸质图书100.59万册,电子图书3753.13GB。创办有《新乡医学院 学报》、《眼科新进展》、《中华实用儿科临床杂志》、《临床心身疾病杂志》、《中华脑科疾病与康复杂志(电子版)》等5种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其中《眼 科新进展》和《中华实用儿科临床杂志》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建有4所直属附属医院,拥有14所非直属附属医院。
学校研究生教育始终坚持教学科研并重,注重凝炼学科方向,科研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大幅度提升,已形成了食管癌发病机制、医学组织再生、干细胞工 程技术、神经科学与精神卫生等较为稳定的研究方向。建设了一支机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导师队伍。现有导师400多名,教授或主任医师占65%,具有博士或硕 士学位的导师占85%,其中全国优秀教师、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中原学者、省管优秀专家、省教学名师、省优秀教师、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省中青年骨干教 师、省特聘教授、海归博士、海外留学归国专家等120多人;全校设有19个教学院系,全方位服务于研究生培养。
学校拥有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18个省部级以上科研基地,为各学科研究生提供 了一流的科研创新平台。拥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生物学省一级重点学科,为研究生创造了严格、严密、严谨的科研及学术氛围。拥有的临床医学、医学检 验技术、护理学和药学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应用心理学、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法医学和英语等10个省级特色专业;16门省级精品课程、7个省级实验 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优秀团队、4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等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及河南省最大临床技能培训中心、护理技能培训中心,为各专业研究生的成长和 专业理论学习及技能训练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学校把发展研究生教育视为建设省内一流、国内知名医科大学的关键。围绕“创新”与“质量”两大主题,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研究生教育得到迅 速的发展。获得全国首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单位,河南省首批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近三年获得省级优秀论文18篇,被SCI收 录论文39篇。近年来招生规模逐步扩大,优秀生源比例明显增加,生源来自省内外50多所高等院校,与印度、尼泊尔联合开展硕士培养项目,与马来西亚理工大 学联合开展博士培养项目。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达到623人,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1926人,是河南省临床医学研究生培养的一个重要基地。
研究生就业率历年一直稳定在100%,绝大多数就业国内三级甲等医院,部分就业地市级大型骨干医院,连续多年获得公费出国攻读博士学位资格。就业竞争指数列全省高校第五,在岗率全省高校第一,工作与专业相关度全省高校第一。
研究生教育将紧密围绕学校“一个目标、两大跨越”的规划,及建设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医科大学的要求,大力加强内涵建设,改革管理运行机制,创新培养模式,提高培养质量,促进学校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新乡医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 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及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医疗、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 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类型
新乡医学院培养二种类型研究生:
一类是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专业技术等工作的高级人才。
一类是专业学位研究生,面向社会需求,掌握相关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招生名额
我校2015年拟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400名,专业学位研究生30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招生名额将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调剂。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是具有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专科学历;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报考攻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代码为:1051)研究生,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具有临床医学执业医师资格证。报考专业应与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
7.报考攻读全科医学的考生必须是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西医临床本科毕业生。
五、报名手续
1.2015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并提交报考信息的报名方式。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报名时间、地点等事宜请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生按照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在报名时不需要填报导师。
六、报名及确认时间
1.预报名时间(应届毕业生):2014年9月25-28日。
2.正式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31日。
3.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14日。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七、入学考试
(一)初试(笔试)
1.初试科目:按教育部规定,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初试科目一律调整为三门,其中第三门满分为300分,且大部分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其他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门数不变。
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统一命题的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201英语一(满 分100分);204英语二(满分100分);301数学一(满分150分);306西医综合(满分300分);307中医综合(满分300分);312 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00分)。
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为:(1)308护理综合(300分);(2)353卫生综合(300分);(3)701生物化学(满分 150分);(4)702医学心理学综合(满分150分);(5)703药学综合一(满分150分)(1.有机化学;2.分析化学);(6)704药学综 合二(满分150分)(1.药理学;2.生物化学);(7)705情报学综合(满分150分)(1.医学文献检索;2.信息资源管理);(8)706马克 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与实践综合(满分150分)(1.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中国近现代史纲要);(9)801细胞生物学(满分 150分);(10)802精神病学(满分150分);(11)803电子技术综合(满分150分)(1.数字电子技术基础;2.模拟电子技术基础); (12)805信息管理导论(满分150分);(13)806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满分150分)。以上考试科目的参考用书、版次、主编附后。
2.初试时间:以准考证日期为准。
(二)复试
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笔试、面试)和英语考试(笔试、听力、口语);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将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具体笔试测试一级学科的基本能力,面试侧重专业知识。
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各专业复试科目及其参考用书、版次、主编附后。
六、体检
体检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国家要求执行。
七、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经初试和复试成绩达到我校要求,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学习年限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年。
九、学费标准
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2014年起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标准为每学年每人7000元。我校将设置各类奖助学金,细则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信息。
十、相关优惠政策说明
1. 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6000元/生/年。
2. 根据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办法,符合标准的研究生可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3. 根据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综合成绩突出的研究生可享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次/生。
4. 入校学习期满一年的研究生,成绩优异者可享受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标准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5. 学校提供“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
6. 生活困难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
7. 临床医学研究生在我校第一、二、三附院以及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武汉、郑州等培养单位进行临床学习和科研期间,根据各地普通消费水平享有500-2000元/月的生活补贴和劳动补助。
十一、如在2015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单位名称:新乡医学院 单位代码:10472
联 系 人:庞老师
电 话:0373-3029444 传 真:0373-3029444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新乡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45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