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2015级推免生接收工作通知已发布,详情如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及《西南财经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2014年第四次修订)》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15级推免生接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规模
我校《2015级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均接收推免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硕士的02 CFO与资本运营方向、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体育硕士的竞赛组织等专业学位除外)
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不超过我校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50%
二、奖励措施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原则上可获得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身心健康。
2. 全国“985”,“211”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已获得本科院校的推荐资格。
3. 本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 本科专业(不含辅修专业)为经济类或管理类的推免生,可申请我校经济类和管理类任何专业;本科专业(不含辅修专业)为非经济类或管理类的推免生,可跨门类 申请我校经管类相关专业,但需经培养单位审查同意,且接收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接收推免生规模的40%。对于数学、统计等基础学科跨门类申请的,比例可适当 放宽。
四、申请程序
1.填报志愿:9月28日至10月7日,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含夏令营接收的学生),注册并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生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2.资格审查:学校对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面试名单,并通过“推免生服务系统”发送面试通知。
接到面试通知的推免生需在24小时内登录“推免生服务系统”确认接受面试通知,逾期未确认接受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核:确认接受我校面试通知的推免生,须按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参加考核。考核形式为面试,满分为100分,专业课面试(占5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20%);综合素质面试(占30%)。
考核时间为10月中旬,具体时间见我校研招办主页和推免生服务系统通知。
推免生参加面试时需向培养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西南财经大学2015年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信息简表》(点击下载);
(2)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3)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5)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报告单、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
4.拟录取:培养单位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接收计划,按照推免生的面试成绩择优录取。面试总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学校将通过“推免生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推免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收到通知的考生需在24小时内登录系统,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逾期未接受的,视为主动放弃。
5.递补: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或因其他原因放弃待录取资格时,面试后尚有合格生源未录取的单位,可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录取。
6.信息公示:学校将通过“推免生服务系统”对确认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
五、监督和申诉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和研究生院负责接受举报和申诉。具体联系方式:
电话:028-87092244
六、其它事项
1.我校将于来年4-5月对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复试(夏令营录取的推免生除外),复试合格并经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予以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2.对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纪的推免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对已经入学者,取消学籍,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