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报名点代码与名称 | 受理范围 | |
2016年11月9日至12日 (每天8:30—16:00) | 3101上海理工大学 | 办理报考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海洋大学、上海电力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中央部委所属在沪部分研究院所(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院、上海船用柴油机研究所),上海市属部分研究院所(上海材料研究所、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上海内燃机研究所)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理工大学报考点考生的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 |
3102复旦大学 | 办理报考复旦大学考生的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 ||
3103同济大学 | 办理报考同济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的考生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 ||
3104上海师范大学 | 办理报考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戏剧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政法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电机学院、上海海关学院,中央部委所属在沪部分研究院所(华东计算技术所、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电信科学技术研究所、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航天技术研究院、生物制品研究所、船舶设备研究所、船舶电子设备研究所、航空研究院),上海市属部分研究院所(化工研究院、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上海社会科学院)和中共上海市委党校考生的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 ||
3105上海交通大学 | 办理报考上海交通大学考生的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 ||
3106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 办理报考外省市(除北京市、江苏省)招生单位考生的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 ||
2016年11月9日至12日 (每天8:30—16:00) | 3107华东理工大学 | 办理报考华东理工大学考生的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 |
3108华东政法大学 | 办理报考华东政法大学考生的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 ||
3109上海财经大学 | 办理报考上海财经大学考生的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 ||
3110东华大学 | 办理报考东华大学考生的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 ||
3111华东师范大学 | 办理报考华东师范大学考生的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 ||
3112上海大学 | 办理报考上海大学考生的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 ||
3113上海杉达学院 | 办理报考北京市考生的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 ||
3114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 办理报考江苏省、上海音乐学院考生的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
注:
1.统考生到指定报考点办理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2.单独考试的考生到报考院校办理资格审查、缴纳报考费后,到指定报考点进行网报信息确认、采集图像信息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3.报考外省市单位的考生:报北京市招生单位的考生到上海杉达学院,报江苏省招生单位的考生到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报其余省市招生单位的考生一律到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办理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