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多元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为规范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校内调剂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1.学校各招生院系对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上线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或第一轮复试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从校内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合格生源中接收调剂考生。
2.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必须分不同批次先后进行,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结束之后,专业实际剩余招生计划可用于调剂考生的招生。
3.各招生院系提前制定本单位的《接收调剂考生工作细则》,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报名条件、方式、起止时间,遴选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的依据,联系方式。调剂细则由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在本单位网站公开发布,接受考生申请的时间不少于24小时。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原则上应属于相同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5.对申请相同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接收调剂院系应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以申请调剂时间作为遴选依据。
6.院系应加强调剂考生的复试过程管理,认真落实教育部和学校关于考试信息公开的要求。如果申请调剂的生源充足,必须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第一志愿专业、初试各科成绩)应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在调剂考生的复试环节加强监督管理,院系纪检监察人员列席监督,指定专人做好记录,全程录音录像。
7.考生可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网、院系网站及时了解学校各院系接收调剂生信息,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申请院系的调剂工作细则,了解申请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在学习方式、培养方案、奖助体系、住宿政策等方面的区别。
8.同一院系内部初试科目相近的若干专业,如果合格生源总体充足,但各专业的考生上线情况不平衡,院系应对各专业的第一志愿合格生源分别进行复试、总成绩排序。第一轮复试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在本院系其他相应专业未通过复试的合格生源内征集志愿,可不另行发布调剂细则,但须将征集志愿信息告知全部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9.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于2020年4月16日审议通过,即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进行解释。
原标题:复旦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校内调剂工作办法
原文链接:http://www.gsao.fudan.edu.cn/83/e7/c15157a230375/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