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当相同。
(五)我中心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
(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我校不接收调剂。
二、调剂程序
1.欲调剂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并准确填写信息;
2.研究生部审查调剂考生资格,并通过研招网发送接受复试通知;
3.考生须在我校复试通知发出后的24小时内在网上确认同意接受我中心复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复试;
4.我中心将通过研招网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发出后的24小时内确认接受,过时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5.我中心最后审查确定是否录取。
三、注意事项
1.具体调剂专业、特别要求等信息,请见研招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请考生随时关注上述官方网站,并按上述程序进行调剂,不必来人来电来函至研招办询问。
2.以上事项若因上级政策而改变,以新政策为准,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