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条件
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B类地区分数线。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相同或相近,且原则上应为应届本科生或本科毕业生。
3.申请调剂到法律(非法学)专业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也须为法律(非法学)。
4.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型法学专业且毕业专业为法学类专业(仅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代码为0301的法学类专业)毕业的调剂生,可申请调剂到法律(法学)专业,但第一志愿为法律(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到其他学术型法学专业。
5.申请调剂到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管理类联考,且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高职高专学历毕业或大学本科结业后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6.我校接收调剂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
7.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优先调剂考试科目相同的考生。
8.同等条件下,本科专业和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考生优先调剂;英语成绩通过CET-4及以上或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认证或科研成绩突出者优先调剂。
9.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
二、调剂程序
1.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我校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纸质等方式的调剂意向。
2.研招办审核通过的考生,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接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调剂系统”进行确认,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调剂复试资格。36小时后,仍未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调剂志愿自动解锁,可填报其他学校。
4.研究生院、各学院安排调剂考生进行复试,按“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5.研究生院审核各学院提交的调剂拟录取名单,并在“调剂系统”中向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6.接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待录取的考生,学校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三、其他
1.调剂工作由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管理,办理相关手续。
2.研究生院发布第一志愿报考青海民族大学上线考生及调剂、复试等信息。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国家分数线但达不到本专业在我校复试成绩要求的考生,可以自主调剂到其他高校,由考生向所在学院及研究生院报备。
4.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5.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四、系统开放时间
2020年5月20日
五、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971-82372940971-6152315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八一中路3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箱:yz1074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