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工作安排
(一)具体要求
1.国际贸易学和世界经济专业接受研究生招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国际贸易学、世界经济或其他经管类专业的调剂考生。不接受专业学位调剂考生。
2. 国际商务硕士专业接受研究生招生第一志愿报考国际商务硕士或其他经管类专业的调剂考生,考试科目需包含数学三或者396经济类联考。
(二)工作程序
1.调剂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申请。
2.学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复试通知发送后12小时内同意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学校有权撤销已发送的复试通知。
3.学院举行调剂复试。
4. 研究生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通知发送后12小时内同意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有权撤销已发送的拟录取通知并对其他考生进行递补录取。
5.所有拟录取调剂考生由研究生院统一办理调剂拟录取手续。
(三)调剂复试办法
1.国际贸易学和世界经济专业调剂考生按政治、英语和数学三门课成绩排序,计算初试可比科目总成绩,确定接受调剂名单,
国际商务硕士专业调剂考生按政治、英语和数学三(或396联考)三门课成绩排序,计算初试可比科目总成绩。数学三考生和396考生分别排序,根据两类考生调剂申请整体情况,分别确定接受调剂名单。
2.调剂考生复试的内容和方式同第一志愿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