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是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选拔质量的有效途径。我院各招生专业(研究方向)都需要进行调剂复试。具体缺额信息将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发布。
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工作的规定及我院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及具体要求。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二区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调剂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拟选复试人员初试需为报考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或新闻传播学学术型硕士的考生,本科所学的专业必须为新闻传播类及相近专业,包括有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传播学、编辑出版学、网络与新媒体、播音主持、数字媒体技术、数字媒体艺术、文化产业管理等专业。
5、调剂艺术硕士(广播电视领域)学位点拟选复试人员初试需为报考艺术硕士广播电视、或电影领域,或戏剧与影视文学学术型硕士考生。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为新闻传播类中的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及相近专业,包括表演、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等专业。
6、报考同一所学校同一专业的考生,根据以上条件选择拟参加复试考生不超过3人。
7、本学院的所有学位点都不接收同等学历考生调剂。
8、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所有专业初试统考科目2(外国语)均为英语,故所有调剂生源只接收初试统考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专业普通计划的“国家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调剂流程
1、学院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生源余缺信息及调剂要求,及时修改、更新本院各专业的生源缺额状态及缺额数量。
2、所有调剂考生(校内、校外)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申请,系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定为24小时。
3、需要调剂的学科专业的复试小组登录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查看并全面详细了解考生情况,按照本办法中的调剂生源复试考生名单遴选原则,将双方达成调剂意向的考生列入备选库。
4、经复试小组筛选,提交拟调剂复试名单至本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审核。
5、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审核通过的调剂复试名单,书面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调剂名单经学校审核后,对拟调剂复试的考生在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发放复试通知。
7、调剂考生须在限定时间(24小时)内,通过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参加我院复试,否则取消调剂复试资格。
8、调剂考生按我院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