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调剂的基本条件
1. 初试成绩(单科、总分)符合工科在一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共课要求考数学1或数学2。
2. 录取专业为材料与化工(085600)以及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欢迎报考该专业以及相似专业的考试申请调剂。
3. 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本学院复试细则中规定的准予参加复试的条件。
4. 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二、调剂流程
1. 所有调剂考在规定时间之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网址为: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履行调剂程序填报调剂志愿。
2.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自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以24个小时内所有考生填报的志愿为准,学院将结合调剂考生专业背景及初试专业课程,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3. 专业录取的顺序为:(1)考生本科毕业于材料类专业或者报考材料类专业研究生,(2)本科为化学、物理、化工、土木、机械、电气类的相似专业,报考工科的研究生,(3)其它专业的学生,报考工科研究生。
4. 按照初试政治、英语和数学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同一批次申请调入同一专业的考生,若其第一志愿报考院校、专业及初试科目完全相同,将按照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5. 研究生院将通过研招信息网调剂平台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及时在规定时间内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考生确认参加复试后,我校对已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安排复试。
5. 我校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考生,并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拟录取。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须与学院签订诚信承诺书。
7. 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8. 所有填报我校调剂志愿的考生,在调剂志愿锁定时间内,我校均不办理解锁事宜。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校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三、信息获取及联系方式
周老师 0391-3986909 15039112562
王老师 15225803792
QQ咨询群:554196192、438390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