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根据一志愿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学院网站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调剂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2、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
3、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后,公布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4、调剂考生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按照缺额指标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5、学院将及时公布复试成绩,并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及时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待录取信息。
6、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在学院发出待录取通知3小时后无故在调剂系统不接受待录取通知者,学院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调剂工作联系人:金老师、方老师,咨询电话:025-85427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