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前期复试录取工作完成情况,学校将于近期启动二次调剂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剂专业及计划数
(详见附件1)
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此次调剂系统将于6月1日17:00开放,调剂系统开放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适时关闭调剂系统。
三、调剂基本条件(以下须同时满足)
(一)必须符合国家调剂政策要求;
(二)必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三)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专业复试分数线;
(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只接收报考相同类别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
四、调剂要求
(一)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相应报名手续,否则调剂无效。
(二)调剂复试一般为差额复试,调剂复试比例不超过1:5。
(三)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我校未明确受理意见的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四)复试考生名单遴选规则: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自动放弃复试时,可从符合调剂条件的候选考生中按以上遴选规则依次递补。
(五)进入调剂复试考生的缴纳复试费、资格审查、网络测试、网络复试、确认拟录取等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六)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从本专业调剂复试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调剂程序
(一)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志愿(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二)学校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三)收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12小时内进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未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可申请其它调剂志愿。
(四)调剂考生须在复试前缴纳复试费12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200元/人。(缴费办法见附件2)
(五)调剂考生须按学校公布的时间提交电子扫描件(需在有效期内)复试材料。调剂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所有调剂复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身份证、准考证、政审表、大学阶段成绩单;
2.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
3.往届生: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携带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复试缴费的电子票据;
5.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的考生:《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7.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报考时,必须提供定向就业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报考研究生书面同意函。若因考生违约,致不能录取、入学等后果自负。凡不具备书面同意函的,不得参加复试。
(六)调剂考生参加各院系组织的远程网络复试模拟演练及正式复试。
(七)学校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12小时内确认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六、其它
(一)我校所有专业复试均采取远程网络复试。请考生按要求准备相关设备,自觉遵守我校网络复试要求。考生不得对复试内容录音、录像和录屏,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或传播。擅自上网发布和传播复试题目等信息是违规行为,如为他人助考是违法行为,相关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置。
(二)请考生合理填报调剂志愿,避免因复试时间冲突影响复试及录取。若参加其他专业复试或已被其他学校拟录取,请主动告知院系。
(三)请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免漏接我校调剂相关信息。
(四)学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和网络复试考生须知详见:(https://www.nsmc.edu.cn/gs/39048.html;https://www.nsmc.edu.cn/gs/39031.html)
相关附件:
序号 | 学科代码/专业学位类别代码 | 学科名称/专业学位类别名称 | 缺额 | 备注 |
1 | 100103 | 病原生物学 | 1 | |
2 | 100104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2 | |
3 | 1002Z3 | 临床口腔医学 | 1 | |
4 | 100701 | 药物化学 | 1 | |
5 | 100702 | 药剂学 | 2 | |
6 | 100703 | 生药学 | 1 | |
7 | 100706 | 药理学 | 2 | |
8 | 105101 | 内科学 | 1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
9 | 105102 | 儿科学 | 1 | |
10 | 105109 | 外科学 | 1 | |
11 | 105117 | 急诊医学 | 1 | |
12 | 105128 | 临床病理学(不授博士学位) | 1 | |
13 | 105200 | 口腔医学 | 2 | |
14 | 105701 | 中医内科学 | 2 | |
| | 合计 | 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