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祝贺各位考生被录取为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
为新生做好入学前的准备工作,现将入学时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2天。地点待定。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办理请假手续(电话:0472-5951883),请假期限不得超过两周,逾期取消入学资格。
2、报到所需材料
往届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
应届毕业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是由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获上述备案表及12位验证码。无该表者,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3、学籍档案和党员档案:入学前档案未送到研究生院的同学,可以自带(封口需完好),报到后交到研究生院综合办(办公楼B311室)。
4、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包头市以外的党员新生,请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包头市委组织部,经包头市委组织部转入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市党员新生请直接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内蒙古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本校学生直接开至考入学院(本院不用)。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学后统一交各学院办理。
5、户口迁移:新生自愿办理户口迁移。如需办理户口迁移,凭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户口转入地为“内蒙古科技大学”,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7号。户口迁移证开学后统一交各学院办理。
6、住宿:
(1)新生住宿安排在学校东校区,自备行李和生活用品。提前到校者学校不提前安排住宿,报到当日可查询住宿房间号。
(2)包头市区以外的新生一律住校。家住包头市区的学生如不在校住宿,须在7月15日前填写《自愿不住宿承诺书》(从研究生院网站“文件下载”栏内下载),本人亲自送到或传真到(传真号:0472-5954370)研究生院(办公楼B311室),没有提交申请者按在校住宿安排。
7、助学贷款:
需通过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住宿费的新生,请到户籍所在地的旗县(市、区)教育(局)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属地不办理在校生助学贷款业务)。
8、交费事宜:
⑴学费: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按学年交清。
⑵住宿费:六人间1000元/年,四人间1100元/年,二人间1200元/元,按学年交清。
⑶交费方式:登录内蒙古科技大学计财处网站,登录“学生缴费系统”,输入学号、姓名、验证码,选择年份缴费。(学生网上缴费流程图)
9、其他事宜:
(1)教材:新生需订购公共学位课教材(政治、数值分析、英语),不需要教材的同学,须在7月10日前将不需要教材申请书签上本人姓名后传真至0472-5954370或本人亲自交到研究生院(办公楼B314室),否则统一订购教材后不予退订。
(2)报到前一周请登录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imust.cn/)查询有关研究生新生报到事宜有无变动的通知。
(3)新生报到当日领取校园一卡通和银行卡。
(4)乘车路线:
火车到包头站(非包头东站)下车,可乘公交1、2、8、22、15路到科技大学站。
汽车到二旅社长途汽车站后,转乘公交1、8、15、41路到科技大学站。
如有不明事宜可致电研究生院综合办(0472-5951883)咨询,传真:0472-5954370。
2016级新生入学教育安排(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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